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招标公告
滁州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第二章 设计任务书 ………………………………………………………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五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43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项目内 容 规 定
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滁州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项目规模:项目投资金额 12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设计周期2013年7月11日-9月16日为方案设计时间,2013年8月30日左右,举行方案中期汇报,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方案设计评比成果。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方案设计评比工作,10月5日前,由获得第一名设计的单位完成最终方案修改和汇总成果,并向“大滁城”指挥长会议汇报,直至通过为止。(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招标文件请于2013年6月21日17时后在滁州招标采购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中下载。如有问题请于叶超联系,联系电话:180*****963
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2013年6月24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czsxzj@163.com。招标人答疑内容在2013年6月25日17时前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集中发布。
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2份
7入围单位
答疑会拟定2013年7月11日,召开入围单位发布会,并统一组织答疑、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
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1)寄递方式
收件人: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83号
邮编:239000
电话:0550—*******
联系人:高立新
手机:139*****989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有意参加规划设计的设计机构(公司)必须将填好的相关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xingzhengshenpike@163.com 邮箱。(采用快递、挂号等方式邮寄的,须由招标单位联系人,在投标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签收,方视为有效),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83号,联系人:高立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10开 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次日起10日内,招标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入围设计机构(公司)名单并发出书面正式通知。
11评审办法综合评审法
12项目费用在投标单位中,经评审选出3家入围的设计单位,制作符合相关要求的设计成果后,将分别获得20万元人民币补偿,通过评比方案获得一等奖的设计单位,另奖励60万人民币(其中10万元用于支付征集单位前期项目评审、规划资料、咨询服务、招标代理等一切费用),获得一等奖的入围设计单位将负责整合其他设计单位的方案,形成最终成果,成果需经“大滁城”指挥长会议同意。上述奖金、补偿费用均为含税金额。项目费用总计120万元。
13对投标文件的处理所有投标文件的所有权(包括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14保密要求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只供本次活动使用,各投标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拷贝和传播。
15履约保证金入围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方案评审结束后10日内无息退还)
16其他事宜1、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滁州市规划、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投标任务和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属归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4、各报名单位需在2013年6月28日17时前缴纳招标文件费400元每份。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须注明“xxxxx单位”字样。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收款单位: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账户:187 205 308 54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安徽省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省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一、总则
(一)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2)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83号
(3)邮政编码:239000
(4)联 系 人:高立新
联系电话:0550—******* 139*****989
(二)招标活动时间安排
第一时间段:入围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及评审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 年 6月15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下载。
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3年6 月21日17时后,如有问题请于叶超联系,联系电话:180*****963。
4、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年6月24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czsxzj@163.com(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6月25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有问题请于叶超联系,联系电话:180*****963.
5、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10日内,招标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入围设计机构(公司)名单并发出书面正式通知。
6、收到入围通知的设计机构(公司),需3日内书面确认并反馈至招标单位。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17时。
第二时间段:设计方案评审
1、拟定2013年7月11日前,举行入围单位发布会并统一组织答疑、现场踏勘。
2、2013年7月11日-9月16日为方案设计时间(共70天),2013年8月30日左右,举行方案中期汇报,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方案设计评比成果。
3、招标人将在入围单位发布会后指定几个重要节点或一条路段由入围单位在8月1日前完成详细设计方案,8月7日前完成详细成果汇报,8月15日获得详细方案评审第一名的单位完成指定的重要节点或一条路段的施工图设计和清单的编制。
4、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方案设计评比工作,10月05日前,由获得第一名设计的单位完成最终方案修改和汇总成果,并向“大滁城”指挥长会议汇报,直至通过为止。
5、完成评比工作六个月内完成全部奖金发放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
1.参与本次报名的设计单位需为具备城市规划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或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单位以及参与过同类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
2.参与设计的人员应为设计机构总部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设计机构主持过多项目类型项目设计的人员担任,该设计师必须参加组织方召开的方案发布会、答疑、现场踏勘和方案汇报,领衔并主持参与设计全过程。
3.由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1、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入选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联合体入选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5.有下列情况设计机构(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1设计机构(公司)或联合体的一方以往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2由于商业或职业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提供歪曲事实的信息或虚假证明等的。
5.3挂靠的设计机构和分院。
(四)开标要求
参与项目投标的机构(公司)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等)不参加开标会议。
(五)知识产权及其他
1、所有的投标文件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招标人有权在方案设计过程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3、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入选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入选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4、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入选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入选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6、所有报送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7、招标人拥有本次招标工作的解释权。
8、本次招标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纠纷,将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程序解决。
(六)其他
1、采用征集优秀方案的形式,通过在网上发布报名公告,公开接受专业设计机构(公司)的报名。
2、在投标单位中,经评审选出3家入围的设计单位,制作符合相关要求的设计成果后,将分别获得20万元人民币补偿,通过评比方案获得一等奖的设计单位,另奖励60万人民币(其中10万元用于支付征集单位前期项目评审、规划资料、咨询服务、招标代理等一切费用),获得一等奖的入围设计单位将负责整合其他设计单位的方案,形成最终成果,成果需经“大滁城”指挥长会议同意。上述奖金、补偿费用均为含税金额。项目费用总计120万元。
3、招标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入围方案进行评选,项目设一等奖一名(招标单位认为设计方案未达到要求的,相应的奖项将空缺)。
二、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本招标文件内容及招标补充文件(如有)组成。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3年6月24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czsxzj@163.com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http://www.czzbcg.com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中”予以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3、本文件的解释权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4.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4.1 踏勘现场
4.1.1 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2 投标预备会
4.2.1投标人于 2013年6月24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czsxzj@163.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6月25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中”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有问题请于叶超联系,联系电话:180*****963。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
(十)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视为废标。
(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以中文为准。
(十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包括以下内容 (A4规格,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1份,副本陆份):
(1)投标函(附件1)
(2)投标函附表(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5)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附件5)
(6)联合体协议书(附件6)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
(8)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项目设计情况表(附件8)
(9)项目首席设计师基本情况表(附件9)
(10)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件10)
(11)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附件11)
(12)编制服务计划书(附件12)
(13)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三) 投标有效期
1、投标书在本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
(十四)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十五)投标文件正、副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十六)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四、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单独装订,一起密封在同一个资料袋内。密封袋上,必须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文件名称。
2、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3、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八)投标文件送达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1)收件人: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83号
邮编:239000
电话:0550—*******
联系人:高立新
手机:139*****989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有意参加规划设计的设计机构(公司)必须将填好的相关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xingzhengshenpike@163.com 邮箱。(采用快递、挂号等方式邮寄的,须由招标单位联系人,在投标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签收,方视为有效),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83号,联系人:高立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十九)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招标人不接受撤回投标文件的请求。
五、方案征集评比办法
(二十)评审办法
本次滁州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入围
投标人的评比阶段,第二阶段为方案评比阶段,包含重要景观节点详细规划方案评比阶段和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评比两个部分。
第一阶段为入围投标人的评比阶段拟采用评比专家领导组投票办法,评比委员会从投标单位中择优选取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3家投标人为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方案评比阶段拟采用评审专家领导组综合打分评比办法,最高得分100分,其中重要景观节点详细规划方案最高得分40分,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最高得分60分,两部分得分相加得分最高的获得本次评比的第一名。
具体评比办法以评比当天评比专家领导组通过的评比办法为准。
六、授予合同
(二十一)招标单位收到入围机构(公司)书面反馈确认3日内,10日内签订合同。
七、合同价款
(二十二)合同价款:按招标人给定的项目费用(按总则第一章前附表第12款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次公告与正式发布的《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规划设计方案征集招标文件》为准。
3、报名设计机构(公司)实质上不符合设计机构要求,但已通过入围审查机构审查或已开展方案设计,一经查证,招标单位将随时取消其设计资格,对其的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已入围的设计机构(公司),经查证有隐瞒、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未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设计的,招标单位有权将随时取消其设计资格,对其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5、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经评审符合要求的设计机构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招标活动。入围设计机构收到入围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反馈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招标单位将进行设计机构(公司)的增补。
6、在方案中期汇报阶段,招标单位认为提交设计阶段成果不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或与设计要求出现较大偏差的,有权取消其入围设计资格,终止合同并不支付设计补偿。
7、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税费、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参与投标方自行承担。
8、本次所有投标方案在支付相关奖励、补偿费用后,版权、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9、在合同签订前,甲方有权对设计任务书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章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及规划目标
滁州地处苏皖交界地区,东与江苏省南京市、扬州市、淮安市接壤,西与安徽省合肥市、淮南市相连,为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城市之一,属于上海四小时城市带,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区,也是一个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山水古城。
随着滁州市城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围绕建设我市“千年亭城”、“七个一”重点项目,为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工程,丰富城市夜景亮化,打造中国夜游第一城,长三角特色度假后花园,美好安徽第一印象,我市启动滁州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
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及城市的重点区域、中心节点。
(三)规划年限
近期:2013-2020年,远期:2020-2030年
(四)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实施)
(3)《“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
(4)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2、相关规划
(1)《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2008年省政府批复)
(2)《滁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3)滁州市其他相关规划、规范
(五)指导思想
1、认真分析城市自然特色和人文特色,确定道路夜景照明的总体设计理念和主题,使之遵循历史文脉,顺应自然肌理,满足交通照明需求和美化城市道路夜景环境。
2、要秉承以人为本的准则,改善城市空间环境,既要从道路交通功能角度满足要求,又要从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直至精神感受等方面营造城市夜景的舒适性和便捷性。
3、要秉承地方文化原则,设计中宜引入体现地方特色的元素。
4、照明设计应节能环保、具有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并提出合理的实施细则,确保环境、生态和社会的和谐。
(六)规划要点
1、宏观层面:
(1)针对滁州市中心城区140平方公里进行城区夜景亮化发展分析,解析滁州市夜景照明的现状,对滁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夜景亮化现状进行回顾和评价,总结现阶段城市夜间亮化发展成就与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问题。
(2)深入挖掘滁州民族历史文化内涵,分析滁州市自然地理、历史人文、发展方向,提出城市亮化战略,确定滁州市夜景照明规划的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
(3)借鉴国内外城市夜景照明的成功经验,从城市美学和城市形象营造的角度,将夜景照明艺术、城市色彩和滁州市古城、老城、新城、琅琊山风景区地域特色和城市个性相结合,提出下滁州市城市夜景照明风格特色和规划思路。
(4)提出城市照明的系统框架,倡导绿色照明,节约能源,提升滁州市城市夜景形象。
(5)合理进行亮化特色区域分区,加强不同区域夜景亮化风格的联动性、协调性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明确远近期建设时序及各阶段投资概算;提出实施保障政策措施和建议。
2、中观层面:
(1)编制重点区域夜景亮化详细规划,分析各功能片区特色,根据各重点区域不同的功能定位,进行不同的夜景亮化风格定位,突出面与线的特色,并分项进行项目投资估算,能有效指导新区拓展和旧城改造,并起示范作用。
(2)结合滁州市城市结构、城市肌理、建筑风格、开敞空间、城市道路系统、滨水空间、景观视廊,提出城市夜景照明的规划布局结构。
(3)根据区域位置和空间功能划分,提出不同区域的亮度等级,提出城市照明光源的色源性要求,以形成特点鲜明、层次分明、梯度明显的城市照明效果,提出夜景亮化工程资金筹措保障措施和后期运营维护措施。
3、详细规划层面
(1)完善城市功能照明,根据区域位置和空间功能划分,提出道路功能照明、道路交汇区照明、住宅区功能照明、休闲旅游区功能照明、桥梁功能照明和工程空间功能照明要求。
(2)明确城市夜景照明和功能照明的光源和灯具要求。
(3)对方案征集组织单位确定的不少于两个景观节点进行详细设计,对进行设计的区域内重要建(构)筑物、重要景观节点、重要地段的成规模开发项目等进行详细夜景亮化方案设计,对城市重要功能设施、地标性景观、城市窗口景观、重要的人文与自然景观、城市开放空间、景观视廊、重要的公共设施景观等进行夜景亮化详细设计。
(4)详细规划经组织评比获得第一名的编制单位,负责指导下一步的亮化施工,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七)成果内容(包含不仅限于)
1、城市概况
2、现状及存在内容分析
3、总则
4、城市功能照明
5、城市景观照明
6、城市照明配供电及控制规划
7、城市照明建设项目进程规划
8、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9、城市夜景照明日常管理
10重点节点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不少于两个),规划确定的街区、景区、重要建(构)筑物、重要景观节点、重要地段的成规模开发项目等进行详细夜景亮化方案设计,图纸展示内容不少于20张)。
11、规划成果应至少包含文本、图纸、说明书、基础资料集四个部分,各阶段需提交纸质成果文件、电子成果文件光盘根据方案征集小组要求进行提供。
12、可自动播放的多媒体规划展示片5-10分钟(播放形式应为avi或mpg)。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滁州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合 同
甲 方: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 方: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中国 滁州
总 目 录
一、合同条款
二、合同附件
一 合 同 条 款
目 录
1. 总则
2. 合同的生效、完成、修改、终止及其它
3. 乙方的责任
4. 甲方的义务
5. 方案评审
6. 对乙方的支付
7. 违约责任
8. 争议的解决
9. 其它
滁州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合同条款
本合同(与以下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所有附件,统称为合同)于2013年签订。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城乡规划局(业主,以下称“甲方”)为一方,设计单位(以下称“乙方”)为另一方。
鉴于:
⑴甲方有意获得附件2(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项目的设计服务;
⑵甲方已要求乙方提供定义项下的设计服务(以下称“服务”);
⑶乙方已向甲方阐述其拥有进行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已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
因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徽省的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达成协议如下:
1.总则
1.1 定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说明,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⑴“适用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⑵“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的“ 方案征集”合同;
⑶ “生效日”指本合同按2.1条生效的日期;
⑷ “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⑸ “政府”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⑹ “人员”指由乙方聘用为雇员来完成服务或部分服务的人员;
⑺“服务”指本合同附件2所阐述的,按照合同由乙方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工作,包括应提交的相关工作成果;
⑻ “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实体;
⑼ “业主”指“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⑽ “日”指公历日。
1.2 双方关系
本合同的条款不能理解为在乙方与甲方之间确立从属关系。本合同的乙方应对提供服务的人员全面负责,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承担责任。
1.3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及其条款按适用法律解释,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受适用法律的管辖、保护和制约。
1.4 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为准。
1.5 标题
标题应不限制、改变或影响本合同条款所表述的实质性含义。
1.6 通知
⑴ 本合同要求的或允许给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承诺均应以书面形式递交。任何这类通知、要求和承诺,如由一方亲自递交给对方授权代表,并留有签收回执,即认为已经递交;如按下列地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EMS)以项目联系人签收为准;以传真方式发出,以到达对方地址时,即认为已经递交;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以该邮件进入对方以下电子邮箱的首次时间,即认为已经递交:
甲方: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高立新
电话:0550—******* (办公室) 139*****989 (手机)
电子信箱: xingzhengshenpike@163.com ;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83号
邮政编码:239000
⑵ 通知按以下方式发出即为生效:
Ⅰ 派人交送或挂号信、特快专递邮寄,对方签收时生效;
Ⅱ 以传真形式,对方的收到确认发出24小时后生效;
⑶按照本条款,一方如改变通信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责任。
1.7 授权代表
任何本合同项下所要求或允许采取的行动以及要求或允许执行的文件应由下列代表执行:
甲方的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的项目代表:
电话:
传真:
Email:
1.8 税收
乙方应在甲方所在地缴纳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合同的生效、完成、修改、终止及其它
2.1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2 服务开始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根据规定的服务计划和时间安排履行服务,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
2.3 总协议
本合同包括合同条款、附件1(设计人员)、附件2(设计任务书)。合同生效后,双方可再行签订的补充合同和备忘录等书面文件,在依照本合同2.1的条款后,作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补充或者修改。
2.4 不可抗力
2.4.1 不可抗力的认定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2.4.2 不属于违约的认定
只要不能履约是出于不可抗力事件,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为了履行本合同中的义务采取了所有合理的预防措施、应有的谨慎和其他措施,则该方未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
2.4.3 需采取的措施
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下列措施:
⑴ 采取所有的合理措施消除无法履约的因素,以最少的延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⑵ 将发生不可抗力之情形尽快通知另一方,最晚不得迟于事件发生后14天,并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的性质和发生原因的证明;同样,在情况恢复正常后也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3)有可能采取的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4.4 合同延期履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时间可相应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影响该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时间相等。
2.4.5 协商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1天内仍然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时,各方应就针对不可抗力事件所应采取的适当措施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2.5 修改
本合同条款非经双方授权代表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的责任
3.1服务准则、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3.1.1 服务准则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而又经济地履行本合同中的服务和义务。在处理与合同或服务有关的任何事宜中,在遵循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乙方应始终作为甲方的忠实顾问。
3.1.2 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本合同的附件2(设计任务书)。
3.2 服务所适用的法律
乙方提供服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适用法律。
3.3 设计人员
⑴ 乙方应配备足够的、合格的、有经验的设计人员提供服务。
⑵ 提供服务的乙方每位人员的姓名、职位、工作经历以及在服务中所承担的工作等。
⑶ 所列的乙方人员已经甲方批准。对乙方建议在提供服务中使用其他人员,包括由于非乙方所能正常控制的原因而需要使用其他人员的,乙方应提供具有同等或更高技术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增加费用,并向甲方提出这些人员的简历供甲方审查和批准。如果甲方在收到这些简历后5个工作日内无书面反对意见,则认为这些人员已经甲方同意。如反对,应书面说明反对的理由。
⑷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人员犯了严重的错误或被指控犯罪,或甲方有适当的理由对乙方人员的服务不满意,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说明理由后立即用资格和经验可为甲方接受的人员代替,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4 利益冲突行为的禁止
乙方及其人员均不能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本合同中的活动具有利益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
3.5 乙方投保
乙方应为其人员购买保险并保持有效。甲方不承担乙方人员为本项目工作而发生的任何医疗、保险及人身伤害赔偿等费用。
3.6 服务成果
乙方应根据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按时间要求向甲方递交各项服务成果,并对这些成果承担最终和全部的责任。
3.7 关于转包或分包的规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自己在本合同下的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模型、效果图和多媒体文件制作除外)。
3.8 编制文件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⑴ 乙方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与本合同相关文件(以下总称“交付物”)的合法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⑵ 乙方向甲方进行交付后,甲方享有交付物的所有权。
⑶ 甲方向乙方付清本项目相关费用之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交付物的知识产权。甲、乙双方均不能将交付物的知识产权部分或全部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
⑷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乙方不可将交付物的知识产权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许可使用或转让。
⑸甲方有权直接或通过其雇佣或指定的设计单位使用、复制、修改交付物用于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的规划设计;甲方有权向所在地政府部门递交部分或全部交付物供其审查。
⑹ 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的交付物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第三方权益。如果第三方就甲方使用乙方交付物而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负责处理此控诉,并支付裁判机构最终裁定的费用或损害赔偿。如果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诉讼的成本费如律师费等、以及甲方因不能正常使用交付物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等),乙方应当足额赔偿。
3.9 保密
⑴ 乙方应在服务开始阶段对其人员明确保密责任。
⑵ 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通过工作渠道得到的资料和数据等仅限于乙方在本项目的服务中使用。在本项目结束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上述资料及其电子文本、复印件、数据摘要等全部归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删除、销毁。乙方及其人员无论是在服务期间或服务结束后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E-MAIL)向第三方泄露上述的资料和数据,也不得引用或发表上述的资料和数据。
⑶ 乙方如发现有泄密事件,应尽快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以减少损失。
⑷ 乙方对自己及其人员的泄密应向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开支。
3.10 侵权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期后,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的疏忽行为所引起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版权、著作权以及专利权,乙方需赔偿甲方及第三方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开支,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11 协助甲方
3.11.1 乙方在工作期内有协助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的义务。
3.11.2 若甲方前往乙方公司进行考察或对乙方的设计作品进行考察,则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方便,例如发出邀请函等。
4.甲方的义务
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方便
⑴ 甲方应为乙方的服务提供方便,例如提供必要的资料等。
⑵ 乙方应在合同签字后的两周内,列出需要甲方提供的补充资料的清单,甲方根据具体需要及可能,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予以提供。在此之后,如果乙方还需甲方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双方将对此进行协商。
⑶ 乙方还应列出需要甲方予以协助的事项清单,甲方将根据需要和可能尽力提供协助。
4.2 组织专家对乙方的成果进行评审
甲方应组织有关专家对乙方递交的服务成果进行评审,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向乙方反馈修改意见。
4.3 甲方应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6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本次项目方案费用。
5.方案评审
5.1 评审时间
甲方将在合理的时间内组织评审。
5.2 评委组成
甲方将同规划等方面的有关专家一起组成评审委员会。
5.3 评审标准
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
6.对乙方的支付
6.1 本次招标项目补偿费及奖金
(1)在投标单位中,经评审选出3家入围的设计单位,制作符合相关要求的设计成果后,将分别获得20万元人民币补偿,通过评比方案获得一等奖的设计单位,另奖励60万人民币(其中10万元用于支付征集单位前期项目评审、规划资料、咨询服务、招标代理等一切费用),获得一等奖的入围设计单位将负责整合其他设计单位的方案,形成最终成果,成果需经“大滁城”指挥长会议同意。上述奖金、补偿费用均为含税金额。项目费用总计120万元。
(2)本次招标项目补偿费和奖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员的工资、来往于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的旅行费、在项目所在地的住宿费和交通费、海外津贴、乙方的办公费、乙方为其人员投保的保险费用、乙方的利润、乙方应缴纳的在中国境内外的税金等等。除本次招标项目补偿费和奖金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6.2 支付方式
评审结果出来后60日内,甲方将根据方案评审结果向乙方支付本次招标项目补偿费和奖金。
甲方将本次招标项目补偿费和奖金支付到以下账户上,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
乙方收款账户:
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 号:
7.违约责任
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⑴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本服务擅自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的和中期汇报达不到任务书及甲方要求深度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甲方还可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⑵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更换本设计人员,甲方可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甲方还可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⑶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交付物的部分或全部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项下项目之外的用途的,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本次招标项目补偿费及奖金。
8.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它
9.1 法律调整
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调整而导致本合同的部份条款不可执行时,双方就有关事宜另行协商。
9.2 未尽事宜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除非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署,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为无效。双方授权代表签订的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依照本合同2.1条款为生效条件。
9.3 不放弃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意味着其放弃该权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单项权利或部分权利,也不意味着其放弃进一步行使权利或放弃行使其他权利。
9.4 可执行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个条款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为不可执行、无效或失效,本协议其余条款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响。
9.5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有鉴于此,双方以各自的名义在页首载明的日期签订本合同。
甲 方: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授权代表:
乙 方: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中国 滁州
二 合 同 附 件
目 录
附件1 设计人员
附件2 设计任务书
附件1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学历工作年限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备注以上设计团队不含辅助设计师
附件2
设计任务书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Xxxxxxxxxxxxxxx(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附件1)
(2)投标函附表(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
(5)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附件5)
(6)联合体协议书(附件6)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7)
(8)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项目设计情况表(附件8)
(9)项目首席设计师基本情况表(附件9)
(10)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附件10)
(11)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附件11)
(12)编制服务计划书(附件12)
(13)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
投 标 函
致:xxxxx(招标人)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注册规划师: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2
投 标 函 附 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备注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附件3
法 定 代 表 人 资 格 证 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附件4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附件5: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授 权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姓名)系注册于 、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的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方案设计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中标后合同实施中 (包括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担连带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附件6: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出清楚、完整而又详细的说明。中外合作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职 务
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成立日期现有职
工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级: 证书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技术人员总数: 人
注册规划师: 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此表。
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8: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项目设计情况表
建 设 单 位
(业主)
项 目 名 称
用 地 规 模
(面积)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分别附上联合体各方的相关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顾客意见反馈表的复印件)。
附件9:
项目首席设计师基本情况表
姓 名性别出生
日期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
时间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 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 时间
执业注册职称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本
人
主
要
设
计
成
果
1
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本
人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首席设计师: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
附件11: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职 称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主 要 经 历
时 间参加过的项目设计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附件12:
设 计 服 务 计 划 书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13、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
14、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设计方案征集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滁州市城乡规划局
招标人代表:高立新
联系电话:0550—******* 139*****989
(单位盖章)
2013年6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审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办人: 徐昌宇 叶超
联系电话:****-******* 180*****963
(单位盖章)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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