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无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最低价成交) | ||||
采购人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联系人 | 黄雯 |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8楼3号 | 监督电话 | |||||||
采购文件公示时限 |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2日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1年5月2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 ||||||||
项目开标时间 | 2021年5月22日10时00分 | ||||||||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文件袋中现场递交 | ||||||||
采购品目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详情见“采购文件” | 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 | / | / | 49.4118 | |||||
供 |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供应商需具有四川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三、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文
件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中国·成都
二○二一年五月
第一章采购邀请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有四川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采购文件自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2日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上免费获取。
2、参与采购资格不得转让。
六、服务期限:
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40天。
七、最高限价:49.4118万元;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单价的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
八、验收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 的要求以及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九、付款:维护服务期满根据采购人考核后,一次性支付。支付维护费用=投标报价*考核系数(C)-罚款。
十、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5月2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鼓楼南街142号2号楼803室
十二、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黄雯
电话:***-********
第二章 报价单位须知
1.1 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2 本次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
1.3 本采购文件所称:
?采购单位:系指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报价单位:系指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
?成交单位:系成交的报价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1.4 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报价活动的各项费用。
1.5 本次采购项目如报价单位的报价价格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则其报价文件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1.6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中选,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由采购人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7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文件二份(一正一副),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1.8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8.2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封装于信封或包中,且在信封或包上清楚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 年 月 日及“在****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盖章;
1.8.4如果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1.9报价单位应提供报价函等资料,格式见附件。
1.10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以下内容:
(1)报价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6)对《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要求的标准有实质性响应(附件3、4)。
1.12服务
报价人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3履约验收标准
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承诺、合同约定标准、参照川财采[2015]32号文件以及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履约验收,未详细说明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
1.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5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
三、技术需求:
信号机控制路口道路交通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信号机(含机柜、机柜基座)、信号灯、灯杆(含悬臂)、线缆、管道、窨井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维护服务区域
本项目服务区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心城区核心区域(5+1区域)由交警一至六分局所对应的武侯区、金牛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以及高新管理委员所辖的高新西区、南区行政区域。
截止2021年4月30日统计数量:
交管局管辖的中心城区核心区域(5+1区域)共有信号灯控制路口1638个(涉及信号机1273台),其中国产信号机控制路口552个(涉及信号机481台),UTC/SCOOT系统控制路口1086个(涉及信号机792台)。
因新建竣工道路信号灯路口的接收,以及施工道路信号灯路口的移交,需由中标人维护的信号灯路口数量均在动态变化中,实际路口维护数量由中标人进行排查统计,由采购人进行核查、更新作为支付依据。
(二)维护区域划分
中标人负责片区:交警一至六分局所辖武侯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青羊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的行政区等。
备注:
1、各交警分局对应管辖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原则,具体管辖区域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定。
2、采购人指定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管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的国省干道、道路、公路等信号灯控制路段或路口。
3.包含施工区域的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具体由采购人认定。
(三)采购清单
1、道路交通信号灯日常维护服务清单(全费用包干)
序号 | 维护服务项目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国产信号机控制路口日常维护服务项目 | |||||
维护服务 (详见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及国标和行业标准) | |||||
1 | 维护服务 | 路口?月 | 1、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调查及数据更新。 2、新改扩建道路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接收及施工路口的移交。 3、管道调查,并提出管道埋设需求。 4、信号灯及其所有附属设施的安全性检查。 5、信号灯校时。 6、信号灯灯具内部及信号机柜内部保洁。 7、信号灯故障路口摆放移动式信号灯。 8、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工程。 9、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维护任务。 | ||
UTC/SCOOT系统控制路口日常维护服务 | |||||
维护服务 (详见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及国标和行业标准) | |||||
1 | 维护服务 | 路口?月 | 1、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调查及数据更新。 2、新改扩建道路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接收及施工路口的移交。 3、管道调查,并提出管道埋设需求。 4、信号灯及其所有附属设施的安全性检查。 5、信号灯校时。 6、信号灯灯具内部及信号机柜内部保洁。 7、信号灯故障路口摆放移动式信号灯。 8、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工程。 9、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维护任务。 | ||
2、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信号灯损坏维修清单 | |||||
序号 | 维护服务项目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国产信号机配件 | |||||
维护服务 (详见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及国标和行业标准) | |||||
1 | 8相位A类信号机 | 台 | 1、包括信号机及安装、信号机调试、布线等; 2、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标准,带有支持与倒计时器等设施通讯的RS485接口,通讯协议满足《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2014)要求,能够实现与倒计时器的有线、无线及电力载波通讯方式; 3、具备手动控制功能及GPS自动校时功能; 4、机柜内应放置基础数据登记表、基础数据调查变更记录表、 安全检查记录表、日常维护记录表、信号配时记录表、信号机校时记录表、配时方案图、接线图、信号灯管线图及取电点位等; 5、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三证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
2 | 16相位A类信号机 | ||||
3 | 24相位A类信号机 | ||||
4 | 信号机通讯模块 | 块 | 1、用于信号机改造,以实现信号机与倒计时器等设施间的通讯。 2、通讯协议满足《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2014)要求。 | ||
5 | 信号机机柜 | 个 | 1、包括机柜及其附件、机柜的运输及安装、信号机调试、布线、底部封堵等; 2、符合GB25280-2016的相关要求,机柜采用的材料应当坚固耐用,并具备良好的防锈蚀性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三年内不得发生锈蚀现象; 3、机柜内应放置基础数据登记表、基础数据调查变更记录表、安全检查记录表、日常维护记录表(内容须与任务书内容相同)、信号配时记录表、信号机校时记录表、配时方案图及接线图、信号灯管线图及取电点位等; 4.信号机柜外观须按照《成都市市政管理设施标准图集与技术指引》DB510100/T201-2016要求设置。 | ||
UTC/SCOOT系统配件 | |||||
维护服务 (详见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及国标和行业标准) | |||||
1 | 信号机 | 台 | 1、包括信号机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布线、封堵、方案配置、底部封堵等工作; 2、信号机可以合法接入UTC/SCOOT系统; 3、信号机可利用配置软件对信号机的配置进行仿真; 4、信号机可提供网页用户界面,可支持无线热点链接,并可在线修改配时; 5、根据客户要求,可对控制器进行自定义编程以实现某些特殊需求; 6、最大独立阶段流数量:8(相当于8台独立控制的信号机); 7、最大支持32相位。 | ||
2 | 信号机机柜 | 个 | 1、包括机柜及其附件、机柜的运输及安装、信号机调试、布线、底部封堵等; 2、符合GB25280-2016的相关要求,机柜采用的材料应当坚固耐用,并具备良好的防锈蚀性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三年内不得发生锈蚀现象; 3、机柜内应放置基础数据登记表、基础数据调查变更记录表、安全检查记录表、日常维护记录表(内容须与任务书内容相同)、信号配时记录表、信号机校时记录表、配时方案图及接线图、信号灯管线图及取电点位等; 4.信号机柜外观须按照《成都市市政管理设施标准图集与技术指引》DB510100/T201-2016要求设置; 5.需能用于既有UTC/SCOOT系统信号机。 | ||
3 | 相位板 | 块 | 1、8相位,信号机配件; 2、每路电流输出容量为4A.整板输出容量最大为20A,独立的快速熔断器; 3、每个相位输出都要进行严格准确的输出电压与电流的检测,以满足控制响应和绿冲突检测的安全要求; 4、含配件及安装; 5、相位板需能用于既有UTC/SCOOT系统信号机。 | ||
4 | 倒计时接入UTC/SCOOT系统通信协议的接口(不含OCU) | 块 | 1.含已有OCU升级、倒计时背板、232转485接口,连接线等; 2.包括设备及安装调试。 | ||
5 | UTC/SCOOT系统前端信号机外站通信单元(OCU) | 块 | 1、用于信号机与控制中心的数据传输; 2、信号机配件; 3、含配件、RJ45通信线及背板等附件、安装调试(参数配置)。 | ||
6 | 检测线圈 | 个 | 1、包括线缆、路面切割、埋设等; 2、线圈基本参数:100-200μH; 3、线圈线缆:耐高温双护套单; 4、按线圈数量(个)报价计费。 | ||
7 | 车辆检测器专用馈线 | 米 | 1、包括线缆、敷设等; 2、线缆采用双绞线,每米17绞以上。 | ||
8 | 变压器 | 个 | 用于信号灯的阻抗调整。 | ||
9 | 行人过街信号灯手动控制按钮及套件 | 套 | 含设备及安装。 | ||
10 | 线圈检测器板 | 块 | 1、信号机配件,用于交通流量检测; 2、四通道; 3、含配件及安装; 4、线圈检测器板需能用于既有UTC/SCOOT系统信号机。 | ||
11 | 手控面板 | 块 | 既有UTC/SCOOT系统信号机配件 | ||
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信号灯损坏维修清单。 | |||||
1 | 电源电缆VV223×6mm2敷设 | 米 | 1、包括材料、运输、敷设、线路涉及的窨井清掏、井内管道封堵、机箱内布线、机箱底部封堵、架空电缆拆除、制作及悬挂铭牌(90mm×55mm铝牌)等工作; 2、适用于信号机从路灯配电箱取电; 3、电源线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符合《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5023-2008标准; 4、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
2 | 通信式倒计时器电源电缆KVV223×1.5mm2敷设 | 米 | 1、包括材料、运输、敷设、线路涉及的窨井清掏、井内管道封堵、机箱内布线、机箱底部封堵、架空电缆拆除、制作及悬挂铭牌(90mm×55mm铝牌)等工作; 2、用于通信式倒计时器的独立取电; 3、电缆线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符合《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5023-2008标准; 4、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
3 | 控制线缆KVV2216×1.5mm2敷设 | 米 | 1、含材料、运输、敷设、线路涉及的窨井清掏、井内管道封堵、机箱内布线、机箱底部封堵、架空电缆拆除、制作及悬挂铭牌(90mm×55mm铝牌)等工作; 2、适用于一根灯杆上安装有机动车圆灯、左转灯、掉头灯或机动车圆灯、左转灯、非机动车灯(行人灯)等3组灯具的情况; 3、信号灯线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符合《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5023-2008标准; 4、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5、要求一杆一线,并线只能在信号机内进行,下面其他型号规格的信号控制线缆与此要求相同。 | ||
4 | 控制线缆KVV2210×1.5mm2敷设 | 米 | 1、含材料、运输、敷设、线路涉及的窨井清掏、井内管道封堵、机箱内布线、机箱底部封堵、架空电缆拆除、制作及悬挂铭牌(90mm×55mm铝牌)等工作; 2、适用于一根灯杆上安装有机动车圆灯、左转灯或机动车圆灯、非机动车(行人灯)灯或非机动车灯、行人灯等2组灯具的情况; 3、信号灯电缆线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符合《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5023-2008标准; 4、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
5 | 控制线缆KVV225×1.5mm2敷设 | 米 | 1、含材料、运输、敷设、线路涉及的窨井清掏、井内管道封堵、机箱内布线、机箱底部封堵、架空电缆拆除、制作及悬挂铭牌(90mm×55mm铝牌)等工作; 2、适用于一根灯杆上只有一组机动车灯、或一组非机动车灯或一组行人灯的情况,也可用于通信式倒计时器(一根灯杆上有2组)的取电; 3、信号灯电缆线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符合《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5023-2008标准; 4、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
6 | 控制线缆KVV5×1.5mm2敷设 | 米 | 1、含材料、运输、敷设等工作; 2、适用于机动车灯杆接线孔至信号灯之间的线缆接续; 3、信号灯电缆线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符合《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5023-2008标准; 4、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
7 | 穿线钢管(壁厚2.5mm)内套PVC管 | Kg | 1、包括材料、材料运输、埋设、涉及的窨井清掏等工作; 2、采用热镀锌钢管,钢管壁厚2.5mm,接头处应使用相同材质套管固定、满焊并做防锈处理,并应包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防护层; 3、用于机动车道; 4、按重量(kg)报价计费。 | ||
8 | 开挖 | 米3 | 1.含开挖、现场渣土收集清理及运输渣土至合法的渣土收集场地等; 2.投标人施工前应办理相关道路挖占手续,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市城管委相关标准做好打围、降尘、防噪、渣土清理、安全保障等工作,施工结束后确保及时通知相关道路、绿化管养单位进行路面恢复办理交接,并告知采购人。在相关道路、绿化管养单位恢复路面前,沟槽应布放钢板或围挡,保证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 3.沟槽开挖深度要求穿线管顶部距路面的距离不小于40cm。宽度根据穿线管数量、管径及布放方式由设计单位确定。遇地下障碍,无法按要求开挖,以监理和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为准。 | ||
9 | 混凝土浇筑 | 米3 | 1、包括商品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穿线管埋设、基础回填、螺栓混凝土包封等工作; 2、基础浇筑时与最近的窨井之间预埋的穿线管(PE管)费用另计; 3、灯杆地脚连接加劲肋以及地脚螺栓应安装在地平面以下,外露的地脚螺栓需进行混凝土包封处理; 4.管道包封浇筑时一般需浇筑至距路面10cm处,遇特殊情况按照设计与监理确定方案执行; 5.混凝土浇筑后养护期间,车行道用钢板(3cm厚)覆盖,并做好防尘、降噪及安全保障工作,人行道、绿化带用围板打围,并及时巡查防止倒伏。 相关标准严格按照市城管委施工要求执行; 6.中标人在灯杆安装到位后,车行道、人行道的路面破除部分应由中标人及时通知市政管养单位进行路面恢复,并在市政部门恢复前,路面破除部分应采用围板打围,直至路面恢复完毕后撤场; 7.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5; 8.按基础浇筑方量(米3)报价计费。 | ||
10 | 素土回填 | 米3 | 1.含素土的回填、清理及运输至合法的渣土收集场地等; 2.要求回填紧实,回填后相关区域路面清洁无残留; 3.人行道上开挖的基础,浇筑后回填至距路平面25cm处,地脚连接加劲肋顶点距路平面8cm;车行道上开挖的基础浇筑后回填至距路平面40cm处,地脚连接加劲肋顶点距路平面12cm;绿化带内开挖的基础浇筑后回填至距地平面60cm处。 | ||
11 | 各种类型、规格的灯杆等结构件提供及安装 | Kg | 1.含热浸锌、喷塑、材料、运输、吊装(不含基础)等; 2.杆件颜色潘通色卡号:立柱C0 M0 Y0 K66悬臂C0 M0 Y0 K47; 3.灯杆类型分立柱式、悬臂式(包括旋转式)。灯杆材料采用圆形无缝钢管,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08,并根据设计要求生产制作。灯杆为普通碳素钢管,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等相关标准规定。悬臂与立柱以及立柱与基础地脚螺栓的连接均应采用高强不锈钢螺栓、螺母,立柱与基础地脚螺栓的连接宜采用双螺母拧紧; 4.灯杆安装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要求; 5.灯杆热浸锌、喷涂应均匀,不得有流淌、褶皱、针孔、起皮等现象。基础位置应远离电力浅沟、窨井等,并与路灯杆、行道树等相协调; 6.灯杆尺寸由设计单位确定; 7.按重量(kg)报价计费。 | ||
12 | 基础预埋件提供及安装 | Kg | 1.包括主筋、箍筋、地脚螺栓等,含材料、防腐处理(黄油)、运输、安装等; 2.按重量(kg)报价计费。 | ||
13 | 喷涂氟碳漆 | 米2 | 1.用于灯杆、信号机机柜、灯具的表面喷涂。颜色按成都市规定执行,喷涂应均匀,不得有流淌、褶皱、针孔、起皮等现象。氟碳漆覆盖层必须结构紧密、表面均匀、完整无孔,出现返锈情况必须及时返工; 2.进行喷涂前需对锈蚀部分进行除锈工作,要求需将锈蚀部分打磨至光亮无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3.含材料、喷涂及除锈工作; 4.按喷涂面积(米2)报价计费; 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按照《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执行。 | ||
14 | 悬臂信号灯安装(含悬臂信号灯安装附件、组装及安装等) | 组 | 1、信号灯包括灯具、LED屏、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倒计时器等。(业主提供); 2、包括信号灯安装附件、信号灯的运输、灯具组装、吊运、安装、拆卸以及相应接拆线、回收等工作; 3、悬臂式信号灯满足灯具下端距地面5.5米以上的高度要求; 4、信号灯安装应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要求。 | ||
15 | 悬臂信号灯拆除 | 组 | 1.信号灯包括灯具、LED屏、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倒计时器等; 2. 包括信号灯的运输、吊运、拆卸以及相应拆线、回收等工作。 | ||
16 | 立柱信号灯安装(含立柱信号灯安装附件、组装及安装等) | 组 | 1、信号灯包括灯具、LED屏、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倒计时器等(业主提供); 2、包括信号灯安装附件、信号灯的运输、灯具组装、吊运、安装、拆卸以及相应接拆线、回收等工作; 3、立柱式信号灯应满足机动车灯、非机动车灯、人行灯下端距地面分别不低于3米、2.5米至3米、2米至2.5米的高度要求; 4、信号灯安装应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要求。 | ||
17 | 立柱式信号灯拆除 | 组 | 1.信号灯包括灯具、LED屏、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倒计时器等; 2.包括信号灯的运输、吊运、拆卸以及相应拆线、回收等工作。 | ||
18 | 悬臂式信号灯杆拆卸(含灯具) | 根 | 1、包括灯杆的运输、吊运、安装、拆卸、废弃基础处理、裸露电缆处理、信号灯拆除运输、废旧物资回收入库等工作; 2、废弃基础处理:灯杆拆卸后,需将突出路面的底法兰、地脚螺栓等清除,路面恢复后应与原路面齐平; 3、信号灯杆安装应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要求。 | ||
19 | 悬臂式信号灯杆安装(不含灯杆的提供等) | 根 | |||
20 | 立柱式信号灯杆拆卸(含灯具) | 根 | |||
21 | 立柱式信号灯杆安装(不含灯杆的提供等) | 根 | |||
22 | 信号机机柜基础浇筑 | 个 | 1、含基础支架制作及预埋、管道预埋、商品混凝土浇筑、渣土清运、基座外贴花岗石覆面、防雷接地等; 2、基础(含基础支架):954mm×620mm×1000mm,C20混凝土基础浇筑,高于路面200mm左右; 3、花岗石颜色:芝麻黑; 4、防雷接地:接地电阻≤4Ω; 5、预埋3根φ100PE管及1根φ32PE管至最近的窨井; 6、适用于新增或迁改; 7、需满足《成都市市政管理设施标准图集与技术指引》(DB510100/T201-2016)的要求。 | ||
23 | 信号机柜基座外贴花岗石覆面 | m2 | 1、需满足《成都市市政管理设施标准图集与技术指引》(DB510100/T201-2016)的要求; 2、花岗石颜色:芝麻黑; 3、按面积(m2)报价计费。 | ||
24 | 窨井施工(不含井框井盖) | 座 | 1、新增窨井按市城管局标准执行; 2、包括窨井开挖、砌壁、抹面; 3、窨井应满足嵌入深度不小于30mm,井座高度不小于80mm,支承面宽度≥20mm,总间隙≤8mm,井框高差不大于5mm的要求,且不得有震响现象; 4、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上窨井周边的路面恢复前,中标人需做好保护措施:车行道用钢板(3cm厚)覆盖,人行道、绿化带用围板打围,并做好防尘、降噪及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巡查,防止围板倒伏、钢板移位等现象。 相关标准严格市城管委施工要求执行。同时,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通知市政管养单位进行路面或绿化恢复工作,市政管养单位的恢复费用不在报价范围内。用于车行道覆盖的钢板(3cm厚)以及用于人行道打围的围板,在市政管养单位恢复完毕后撤场。 | ||
25 | 高分子材料井框井盖(按市城管局标准) | 套 | 1、包括井框井盖、井框井盖运输安装; 2、一般用于人行道和绿化带; 3、产品应具有三证,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承载能力及耐久性要求。 | ||
26 | 三防球磨铸铁井框井盖(按市城管委标准) | 套 | 1、包括井框井盖、井框井盖运输安装; 2、一般用于车行道及有车辆停放的道路。要求承载能力不低于D400,具备防盗、防沉降、防响动性能; 3、材质、外观、尺寸、构造、承载能力、外观标识等应满足《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 ||
27 | PE管 | Kg | 1、含材料、埋设; 2、用于灯杆或信号机与就近窨井之间的连接以及绿化带内使用; 3、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一定的韧度; 4、型号按设计选取; 5、按重量(kg)报价计费。 | ||
28 | 屏蔽双绞线(1mm2) | 米 | 1、倒计时器通信用线缆; 2、串联连接; 3、规格Ф1mm2。 | ||
29 | 悬臂式灯杆立柱与悬臂连接螺栓的更换 | 根 | 1、对使用年限较久、锈蚀严重、悬臂负载较大、有安全隐患的灯杆立柱与悬臂之间的连接螺栓,采用高空车、吊车等机械更换为新的不锈钢高强螺栓; 2、按需进行更换的悬臂式灯杆数量(根)报价计费; 3、包含用于更换的新的不锈钢高强链接螺栓的提供。 | ||
30 | 信号机防雷接地系统 | 套 | 1、按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完成新增信号机的接地系统或已有信号机的接地系统整改,为信号机机柜基础浇注的子项; 2、接地电阻≤4Ω。 |
注:由采购人提供信号灯杆(含结构套件)的具体设计图。信号灯灯具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四)技术需求
1、总要求:
a.中标人应对现有信号机路口作好摸底调查工作,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有设备的运行使用状况,在中标后,需对中标时路口已存在的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故障进行彻底维修,涉及相关设施需更换的必须及时予以更换,所需费用均包含在维护服务费用之中。
b.信号机控制路口道路交通信号灯维护工作均需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和过控审计进行监督,中标人应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及时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和过控审计单位到场。
2、工作内容
a.道路交通信号灯日常维护服务(全费用包干)
(1)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调查及数据更新:
包括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路口、杆件、窨井、管线、信号机)基础数据调查、采集和报请采购人录入,并根据动态变化实时更新,具体内容包括:维护服务区域所有交通信号灯控路口的所处地理位置、名称及编号、路口类型、信号机的类型及组件序列号、杆件类型及编号、灯具类型、管线情况(需绘制图纸)、窨井的位置(需绘制图纸)、数量及铭牌编号等;数据更新对信号灯及附属设施所有的动态变化(位置变化、编号变化、管线变化、性能变化以及设备变换等)数据进行采集、报请采购人录入、统计和相关纸质资料的更新。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中小街道未设灯路口预留窨井与一期电子警察窨井由信号机控制路口道路交通信号灯维护服务中标人进行基础数据调查,其费用包含在就近路口的维护费中。
(2)新改建道路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接收及施工路口的移交。
①配合采购人对将要进行移交的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梳理清点,并逐一登记拍照
②配合采购人对计划进行接收的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3)管道调查,提出管道埋设需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指定区域的信号灯路口、路段及计划安装的信号灯的路口、路段提交现有管线情况,提出管线重新敷设需求或预埋需求。
(4)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检查。
中标人应按要求对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性检查,检查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线缆、连接件(螺栓、螺母、抱箍等)、杆件(含杆件基础)、悬臂、灯具(含灯盘、外壳、遮沿等)、窨井(含井圈、井盖等)、防雷接地等,中标人需确保维护范围内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不因本身质量及老化等问题出现坠落、倒伏、塌陷、漏电等安全性事故。
(5)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定期信号灯校时工作。
根据路口信号机时钟走时精度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对信号机开展校时工作
(6)信号灯具内部及信号机机柜内部保洁
对信号机机柜及灯具内部灰尘、垃圾的清理清扫。
信号灯故障路口摆放移动式信号灯
按照中标人要求及指令对信号灯熄灯路口摆放移动式信号灯
(7)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工程
对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包干维护工程分为涉及材料和不涉及材料的维护工程两类
①不涉及材料的包干维护工程内容
A.设施故障误报导致的无效往返。
B.信号机保护熄灯,清错后恢复。
C.非自身原因的停电,上报取电处权属单位、位置、原因。
D.信号机、灯具更换保险后恢复。
E.对(非结构性损坏)歪、倒、斜的灯杆、灯具进行校正。
F.线缆故障,换用备用芯线恢复。
G.同一根灯杆上灯具位置调整。
H.其他简单的处置工作。
②涉及材料的包干维护工程内容
A.信号机及其组件
国产信号机及其组件:包括原信号机、信号机通信模块、信号机机柜的拆除及回收,新信号机、信号机通信模块、信号机柜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布线,信号机机柜表面部分喷涂氟碳漆,废弃信号机基础处理等工作。
既有UTC/SCOOT系统信号机及其组件:包括原信号机、以及电源转换单元、控制主板(CPU)、相位板、外站通信单元(OCU)、手控面板、机柜、避雷器、配电单元(含300mA漏电保护开关)、通讯式倒计时器接入信号机的通讯接口等信号机组件的拆除及回收,新信号机及其信号机组件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布线,底部封堵、信号机机柜表面部分喷涂氟碳漆、废弃信号机基础处理等工作。
B.线缆
包括材料提供、线缆运输、敷设、线路涉及的窨井清掏、井内管道封堵、机箱内布线、机箱底部封堵、架空电缆拆除等工作。
线缆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新敷设的电缆线地下部分严禁有接头。
C.管道
管道包括路面开挖、穿线管的提供及埋设、管道保护、回填、渣土清运等工作。
D.窨井
维护范围内交安窨井的井盖丢失、病害井框井盖的增补,病害窨井的修复、开挖,废弃交安窨井回填等均由中标人进行整改(含全新井框井盖提供及窨井施工),其费用包含在就近路口的维护费中。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中小街道未设信号灯路口及路段上的预留交安窨井与一期电子警察窨井由同一维护范围的信号机控制路口道路交通信号灯维护服务中标人进行维护,其费用包含在就近路口的维护费中。
E.灯杆(含悬臂)
包括原灯杆的拆除及回收、信号灯拆除运输恢复、废弃基础处理、裸露电缆处理,新灯杆的制作、运输、吊运、安装,等工作。
F.灯具
包括信号灯安装附件的提供(不含灯具)、信号灯的运输、灯具组装、吊运、安装、拆卸以及相应接拆线、旧灯具拆除回收等工作。
G.灯杆、信号机基础
灯杆基础包括基础开挖、覆盖保护、不锈钢地脚螺栓预埋件的制作与安装及防腐处理(黄油)、穿线管(PE 管)埋设、C25商品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基础回填、螺栓混凝土包封、渣土清运等工作。
信号机基础含基础开挖、基础支架制作及预埋、穿线管预埋、商品混凝土浇筑、渣土清运、信号机柜基座轻微损坏的修补(如部分碎裂、缺损等)、防雷接地等。
H.铝制铭牌
铝制铭牌制作及安装。
备注:涉及材料的维护工程,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严禁在未取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恢复(如私设架空电缆等),如发现中标人有上述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工作交由另一中标人承担。
(8)采购人交办的其他维护任务
维护服务以路口?月为单位涵盖全费用的综合单价,上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因路口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故障、遗失、损坏等情况进行维护工作时所涉及的设施拆除及回收保护、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提供(其中灯具由采购人提供)、运输、安装调试、管道开挖、同一根灯杆上灯具位置调整等工程内容)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均包含在该综合单价中。
3. 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信号灯损坏维修、维护工作
未纳入中标人维护范围的路口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故障维护、已发现肇事者的事故路口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维护、更换非国标灯、增设辅灯、增设倒计时器、喷涂氟碳漆、信号机柜基座贴花岗石覆面等。
(1)未纳入我局维护范围的路口(具体由采购人认定)因应急或重要勤务保障,需紧急对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故障维护。
具体内容参见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工程部分涉及施工材料的维护工程内容
(2)已侦破的交通事故进入赔付流程的事故路口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维护及更换。
具体内容参见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工程部分涉及施工材料的维护工程内容
(3)更换非国标灯
具体内容参见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工程部分涉及施工材料的维护工程内容
(4)增设倒计时器
具体内容参见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工程部分涉及施工材料的维护工程内容
(5)喷涂氟碳漆。
具体内容参见涉及材料的维护工程及工程服务的工作要求。
以上工程服务项目根据采购人的安排。
(五)工作要求
1.标准及规范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实施信号灯维护工作,适用的标准、规范包括(不仅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
(3)《道路交通信号灯》 (GB 14887-2011)
(4)《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6)
(5)《闪光警告信号灯》GA/T743-2016
(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GA/T 489-2016)
(7)《人行横道信号控制设置规范》(GA/T 851-2009)
(8)《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 527-2016
(9)《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 508-2014)
(10)《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4886-2016)
(11)《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2008)
(12)《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GB/T5023-2008
(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 50254、50255、50256、50257-96
(15)《检查井盖》(GB 23858-2009)及《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技术规定》
(16)《成都市市政管理设施标准图集与技术指引》DB510100/T201-2016
(17)《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目测评定》GB/T8923-2011
(18)《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19)《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备注:合同执行期间,以上“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以及其他的相关行业规范中涉及的技术要求、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2.道路交通信号灯日常维护服务要求
进行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故障维护时,维护方案应当基于对故障原因彻底分析后再行制定(监理、经办人审核签字),路口信号灯同一类型故障反复出现的,中标人须查明根本原因,经监理核实确定后,上报采购人对相关故障予以彻底解决。
(1)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调查及数据更新
①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规定签订合同后逐一对信号灯控路口、主体设备和附属设施基础数据开展采集、编号、标注、登记,并报请采购人录入交安设施管理系统工作,制定月工作计划和报表,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此项工作,并逐一制作《基础数据登记表》(参见示例)、《地下管线路由及窨井点位图》(图纸须反映信号灯管道是否畅通、管线走向、管径大小、穿线情况及取电点位等,并出具相关图纸、文字说明,同时需明确电源所属单位,如路灯、天网、企业等)、《信号设施平面分布示意图》并内置于本路口信号机箱内。同时每张表需制作电子档报送采购人,电子档及纸质文档必须与路口逐一对应。信号机机柜内纸质文档应当做好防水工作,要求文字清晰、不得涂改,及时随路口相关数据变化进行更新。
②每月开展数据动态调查更新工作,如实填写《基础数据调查、变更记录表》并内置于路口信号机箱内,同时修改《基础数据登记表》电子档,并于变更发生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及电子文档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在电子地图上进行标注。
③每月将基础数据调查更新工作计划、工作日志、调查更新资料等以纸质、电子文档形式存档备查,并上报采购人。
④对分局要求事故路口配时方案的提取工作,中标人需在接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按要求的格式书面予以响应。
⑤建立健全路口信号配时方案档案、及时更新,并每月上报采购人。
⑥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重大活动手控开关检查、配时优化、易损件(如发光单元、手控面板等)、应急人员、车辆及其他应急电源等的配置准备工作。
(2)新改扩建道路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接收及施工路口的移交。
①中标人应安排人员按照采购人指令及要求参加新改建道路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竣工验收,按《信号灯及附属设备现场勘查验收记录表》进行检查,并提出验收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进行竣工验收移交工作时,中标人应按要求时限做好基础资料采集、核定,办理移交等工作,经采购人核实相关移交资料后,由采购人录入系统,并通知中标人纳入维护范围。
②因道路改造涉及采购人管理权属范围内的灯控路口,应做好路口信号机、灯杆、灯具、窨井等交安设施的清点、登记工作,填写《工程施工范围交通设施移交确认表》,要求填写的内容详实准确,字迹工整,信号灯路口、路段与《工程施工范围交通设施移交确认表》逐一对应,特别须明确路口管线情况、联动情况、窨井情况、取电点位、灯具等是否存在故障,经相关单位确认后,移交至道路施工临时交通设施维护单位进行维护。对于维护区域内发现路口施工未办理交安设施移交的,应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凡涉及到交安设施被破坏的,必须做好路口交安设施被破坏情况的取证工作,应对被破坏的情况进行概览及细目拍照,照片需能反映出被破坏点位及破坏情况,内容包括线缆、管道、灯具、杆件(含基础)、窨井等。
(3)管线调查,提出管道埋设需求。
对于新改扩建道路,需根据采购人的交通管理需要提出管线需求,对采购人指定区域的管线情况进行摸排,并出具相关图纸,并按采购人规定时限提交盖章纸质文档。
(4)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检查要求
①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包含但不仅限于线缆、连接件(螺栓、螺母、抱箍等)、杆件(含杆件基础)、悬臂、灯具(含灯盘、外壳、遮沿等)、窨井(含井圈、井盖等)、防雷接地、信号灯手控功能等,中标人需确保维护范围内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不出现坠落、倒伏、塌陷、漏电等安全性事故。
②每月开展信号灯灯控路口、信号灯主体设备和附属设施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制定月安全性检查计划(按周实施)和工作日志,报采购人,采购人将对相关工作计划进行抽查。
③建立检查报告制度,中标人需按照制定的月安全性检查计划每周开展安全性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排除,同时将相关解决方案上报采购人。对于中标人维护范围以外发现的问题(如施工路口)应于当日报采购人,便于采购人及时下达处置指令。
④填写在信号机内的《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每月月底提交本月安全性检查报告(需加盖公章),报告需明确本月维护路口数量、检查结果等。
⑤对信号灯相关设施安全性检查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⑥对不属于维护范围的处理工作,如:配套标志标线冲突缺失、灯具脱落、树枝遮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及时报告采购人,同时做好登记备查。
⑦遇特殊任务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如增加对手控功能的检查),按上述标准对相关区域进行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性检查,并按采购人规定时限反馈检查结果,提交纸质报告。
(5)信灯号校时工作要求
按要求定期对信号机校时
①心城区双向六车道以上主干道两周校时一次。
②已实施单向交通道路每两周校时一次。新实施的单向交通道路两周内每三天校时一次,两周后每两周校时一次。
③羊西线(东城根街-二环路)等潮汐交通道路以及采购人特别要求的道路每周校时一次。新实施的潮汐交通道路两周内每三天校时一次,两周后每周校时一次。
④其他有协调控制要求的主干道参照①、②、③的规定进行定期校时。
⑤无协调控制要求的路口每月校时一次。
⑥每月按采购人要求制定信号机校时工作计划。
⑦信号机校时应做好维护日志,应在信号机内填写《信号机校时记录表》。
(6)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内部保洁
中标人在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的同时须对灯具内部及信号机内部灰尘、垃圾进行清理清扫。
(7)信号灯故障路口摆放移动式信号灯
①中标人须分别准备不少于30台两相位移动式信号灯和15台带左转箭头的多相位移动式信号灯,并保证所有移动式信号灯的正常使用状态。
②路口信号灯熄灯时,接采购人指令后,由中标人按照响应时限要求,携带移动式信号灯前往现场进行维护。中标人到达现场需先摆放携带的移动式信号灯,同时将分局摆放的应急移动式信号灯关闭后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并报告采购人后,再开展现场维护工作。
③移动式信号灯摆放期间需保障其正常运行(含夜间),配时方案原则上应当与路口原配时方案一致,待路口信号灯恢复亮灯后,方可撤除摆放的移动式信号灯。
④其他采购人要求摆放移动式信号灯的区域、点位。
(8)既有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工程
①按照采购人指令,按时前往灯控路口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置,及时消除故障路口安全隐患。
②应时间按照“响应时限要求”的内容执行
③实施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工作时,需及时填写《日常维护记录表》,放置在信号机内,并做好维护日志。
④涉及路口熄灯故障,接警到达现场后必须2小时内确定故障类型,回复采购人;12小时内必须通知监理单位,现场核定与恢复。
⑤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对所维护的路口的信号灯主体设备和附属设施购买一定量的安全责任保险。
⑥针对路口设施遗失、故障等情况,须对设施进行更换或维护施工时,须按照“设备(附属设施)、材料及施工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实施
(9)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维护任务
按照采购人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交办的其它维护任务(如协助相关单位进行路口联网工作),并及时上报完成情况,做好相应记录,相关工作(如元器件检查、安装、信息提供等)费用包含在相关路口的维护费中。
3.涉及工程施工的要求
(1)施工步骤要求
在接到相关任务后,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和监理的工作安排,在工程实施前由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组织做好现场踏勘,中标人制作现场踏勘记录表、施工方案(含施工现场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工程计划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材料、施工机具机械、人员安排、施工工艺、施工方式等,以下统称:施工方案)、施工图和维护工程预算,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上报采购人审批(临时性应急工程由采购人和监理公司确定工作范围后立即施工,所需施工资料后期及时进行完善)。
审批通过后,中标人应及时前往相关道路或绿化管养单位办理道路挖占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中标人进场施工前,应提前通知监理、审计单位到场,提供相关资料,接受监理、审计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如无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不计工程量,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涉及材料的维护工程、以及路口新增信号灯、更换非国标灯、增设辅灯、增设倒计时器等工程施工时,中标人须提供更换方案、更换原因、更换数量报采购人审批后,并在监理及过控审计监督下施工,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支付资料。
(2)设备(附属设施)、材料及施工要求
①信号机及其组件
信号机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相关的标准,国产信号机带有支持与倒计时器等设施通讯的RS485接口,信号机的通讯协议满足《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2014)要求,能够实现有线、无线及电力载波通讯方式。
信号机具备手动控制功能和GPS校时功能 。
信号机通信模块通讯协议满足《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508-2014)要求。信号机应当满足GB25280-2016中“物理结构性能要求”中的相关标准。机柜内应放置基础数据登记表、基础数据调查变更记录表、安全检查记录表、日常维护记录表、信号配时记录表、信号机校时记录表、配时方案图及接线图等。
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三证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路口原有信号机表面氟碳漆喷涂包括材料及施工,颜色按成都市规定执行,喷涂应均匀,不得有流淌、褶皱、针孔、起皮等现象。
高于路面的信号机废旧基础应清除至与原路面齐平。
②线缆
线缆包括VV223×6mm2电源电缆、KVV223×1.5mm2敷设通信式倒计时器电源电缆、KVV2216×1.5mm2控制线缆、KVV2210×1.5mm2控制线缆、KVV225×1.5mm2控制线缆、KVV5×1.5mm2控制线缆、1mm2屏蔽双绞线等类型。
VV223×6mm2电源电缆适用于信号机从路灯配电箱取电;KVV223×1.5mm2敷设通信式倒计时器电源电缆用于通信式倒计时器的独立取电;KVV2216×1.5mm2控制线缆适用于一根灯杆上安装有机动车圆灯、左转灯、掉头灯或机动车圆灯、左转灯、非机动车灯(行人灯)等3组灯具的情况;KVV2210×1.5mm2控制线缆适用于一根灯杆上安装有机动车圆灯、左转灯或机动车圆灯、非机动车(行人灯)灯或非机动车灯、行人灯等2组灯具的情况;KVV225×1.5mm2控制线缆适用于一根灯杆上只有一组机动车灯、或一组非机动车灯或一组行人灯的情况,也可用于通信式倒计时器(一根灯杆上有2组)的取电;KVV5×1.5mm2控制线缆适用于机动车灯杆接线孔至信号灯之间的线缆接续;1mm2屏蔽双绞线用于倒计时器通信。
电源线及控制线缆采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符合《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5023-2008标准。
投标时需明确产品品牌,中标后提供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③管道
穿线管在机动车道采用热镀锌钢管,钢管壁厚2.5mm;灯杆、信号机基础与就近窨井采用PE管。钢管接头处应使用相同材质套管固定、满焊并做防锈处理,并应包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防护层。穿线管埋设包括材料、材料运输、埋设、涉及的窨井清掏等工作。
沟槽开挖深度要求穿线管顶部距路面的距离不小于40cm,宽度根据穿线管数量、管径及布放方式由设计单位确定。遇地下障碍,无法按要求开挖,以监理和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为准。
车行道沟槽埋管后回填至距路面10cm深, 距路面深10cm以上部分路面由市政管养单位恢复;人行道沟槽埋管后回填至距路面10cm深,距路面深10cm以上部分路面由市政管养单位恢复;绿化带内开挖的沟槽埋管后回填至距路面10cm深,距路面深10cm以上部分路面由绿化管养单位恢复,中标人需在开挖前积极配合相关绿化管养单位做好绿化开挖的登记核量工作。
中标人应办理相关挖占手续,施工结束后及时通知市政管养单位进行路面恢复。在市政部门恢复路面前以及路面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市城管委相关标准,在沟槽上吊放钢板(3cm 厚)(车行道内)或摆放围板(人行道、绿化带内),同时做好降尘、防噪、渣土清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并派人值守,避免出现钢板移位、围板倒伏等情况,确保施工期间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通知市政管养单位进行路面恢复工作,并办理交接,告知采购人,直至路面恢复完毕后撤场,确保交通安全。
④窨井
对遗失和损坏的井框井盖进行增补, 应采用原材质产品,包括井框井盖的提供以及井框井盖的运输安装。
对有沉陷(包括井的沉陷与井周路面的沉陷)、井周碎烂、开裂、井框座高差等病害窨井进行修复及新作窨井,施工包括周边路面的开挖(切割、凿除)砌壁、抹面、井框井盖安装等工作,窨井应满足嵌入深度不小于30mm,井座高度不小于80mm,支承面宽度≥20mm,总间隙≤8mm,井框高差不大于5mm的要求,且不得有震响现象。
井盖应按成都市井盖办相关规范进行恢复,并提供一井一表等工程资料。
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上窨井周边的路面恢复,中标人在做好保护措施(具体要求参见“管道”部分相关内容)的同时,通知市政管养单位进行恢复。用于车行道覆盖的钢板(3cm厚)以及用于人行道打围的围板,在市政管养单位恢复完毕后撤场。
中标后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三证,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承载能力及耐久性要求,并符合市城管委关于井盖的相关标准。
⑤灯杆
灯杆类型分立柱式、悬臂式(包括旋转式)。灯杆圆形无缝钢管,符合GB/T8162—2008等相关标准规定并根据设计要求生产制作。灯杆材料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相关标准规定。悬臂与立柱以及立柱与基础地脚螺栓的连接均应采用高强不锈钢螺栓、螺母,立柱与基础地脚螺栓的连接宜采用双螺母拧紧。
对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年限较久、锈蚀严重、悬臂负载较大、有安全隐患的灯杆立柱与悬臂之间的连接螺栓,经监理核实后,采用高空车、吊车等机械更换为新的不锈钢高强螺栓。
废弃基础处理:灯杆拆卸后,需将突出路面的底法兰、地脚螺栓等清除,路面恢复后应与原路面齐平。
路口原有灯杆表面氟碳漆喷涂包括材料及施工,颜色按成都市规定执行,喷涂应均匀,不得有流淌、褶皱、针孔、起皮等现象。
灯杆尺寸由设计单位确定。
灯杆安装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要求。
⑥灯具
信号灯包括灯具、LED屏、太阳能黄闪信号灯、倒计时器等。(由采购方提供)
立柱式信号灯应满足机动车灯、非机动车灯、人行灯下端距地面不低于3米、2.5米至3米、2米至2.5米的高度要求,悬臂式信号灯满足灯具下端距地面5.5米以上的高度要求。
对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性检查中发现的使用年限较久、锈蚀严重、有安全隐患的灯具与灯杆之间的连接件,在经监理核实后,应更换为新的连接件。
信号灯安装应满足《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要求。
路口原有灯具背面氟碳漆喷涂包括材料及施工,颜色按成都市规定执行,喷涂应均匀,不得有流淌、褶皱、针孔、起皮等现象。
⑦灯杆、信号机基础
灯杆基础位置应远离电力浅沟、窨井等,并与路灯杆、行道树等相协调; 信号灯灯杆基础开挖尺寸由设计确定。
中标人应办理相关挖占手续。
基础浇筑前车行道用钢板(3cm厚)覆盖,人行道、绿化带用围板打围。
灯杆地脚连接加劲肋以及地脚螺栓应安装在地平面以下,外露的地脚螺栓需进行混凝土包封处理。人行道上开挖的基础浇筑后回填至距路平面25cm处,地脚连接加劲肋顶点距路平面8cm;车行道上开挖的基础浇筑后回填至距路平面40cm处,地脚连接加劲肋顶点距路平面12cm;绿化带内开挖的基础浇筑后回填至距地平面60cm处。
基础浇筑后养护期间,车行道用钢板(3cm厚)覆盖,人行道、绿化带用围板打围。
中标人在灯杆安装到位后,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的基础应由中标人及时通知市政管养单位进行路面恢复,并在市政部门恢复前,基础应采用围板打围,直至路面恢复完毕后撤场。
信号机基础(含基础支架):954mm×620mm×1000mm,C20混凝土基础浇筑,高于路面200mm左右;花岗石颜色:芝麻黑 ;防雷接地:接地电阻≤4Ω;穿线管预埋3根φ100PE管及1根φ32PE管至最近的窨井。
⑧喷涂氟碳漆。
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既有杆件、机柜等进行喷涂氟碳漆的工作。涉及杆件、机柜等表面锈蚀的,在喷涂前应当进行除锈工作。进行除锈工作时要求需将杆件打磨至光亮无锈,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喷涂氟碳漆后,覆盖层必须结构紧密、表面均匀、完整无孔,不得出现流淌等,出现返锈情况必须及时返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参照《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要求执行。进行路面施工时,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及车辆安全,并尽量减小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⑨信号机柜基座外贴花岗石覆面
基座外观不符合市城管委要求的,在接采购人下达的指令后,按照《成都市市政管理设施标准图集与技术指引》(DB510100/T201-2016)的要求进行更改,信号机水泥基座贴芝麻黑色花岗石,要求贴面后花岗石接缝严密,石面平整,与基座贴合完美,不得出现空包、脱落等。
⑩铝制铭牌
铝制铭牌用于信号机、灯杆、窨井、线缆标识编号。
铝制铭牌尺寸:长90mm、宽70mm、厚0.3mm。
安装方式:信号机、灯杆上铭牌采用粘贴方式,窨井内的铭牌用水泥钉固定,线缆上的铭牌采用悬挂方式。
铭牌的字体大小、设置位置以及编号规则由采购人确定。
铭牌内容包括名称、编号、维护电话等由采购人确定。
11可能发生的维护工程
A.检测线圈
线圈基本参数:100-200μH。
线圈线缆:耐高温双护套单芯线
B.检测线圈专用馈线
线缆采用双绞线,每米17绞以上。
C.变压器
用于容性灯具的阻抗匹配。
D.行人过街信号灯手动控制按钮及套件
既有UTC/SCOOT系统前端信号机配件
E.线圈检测器板
信号机配件,用于流量检测;四通道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①维护作业现场应落实文明生产措施。作业结束后,保持现场清爽、干净。不得遗留垃圾、作业工具等物品。
②施工时间:维护作业不得妨碍和阻断交通,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使用噪音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避开居民夜间休息时间。
③涉及道路开挖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开挖路面需设置围板打围、铺设钢板,围板需两两联接,呈闭环式设置,防止倒伏,围板外必须张贴由市城管委或相关道路管理部门发放的“占道施工信息公示牌”,路面铺设钢板下需铺垫麻袋等软质物品,防止钢板滑动及噪音,同时指派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上述情况并恢复。施工点位还需配合设置诱导标志、警示标志,提示过往行人、车辆,最大限度减少对交通影响。
④在道路上施工时,应在作业点前合适的距离摆放警示标志,高峰时段应安排专人配合交警疏导交通。
⑤维护作业人员维护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进行维护作业,严禁违规、冒险作业。
⑥中标人在组织实施安装施工、维修等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标准统一工作服装(背面喷涂白色“交通设施维护”字样),并穿戴反光背心(背面喷涂白色“交通设施维护”字样),施工车辆按采购人规定的标准统一颜色,在两侧车门上喷涂“交通设施维护”字样。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相关要求穿戴工作帽等安全防护配备,严格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⑦中标人应按国家要求定时对公司维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高空作业安全等方面教育。一旦发生人员、设备及第三方安全事故等, 所有责任及经济赔偿均应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 隐蔽工程施工要求
①接报故障后涉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单位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和审计单位,并在12小时内约请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现场确认维护方案。
②隐蔽工程施工前,维护单位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和审计单位,并提交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接受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和审计单位的现场监督、审计。
③做好隐蔽工程施工前后的现场照片工作,存档备查。
(5)其它要求
①响应时限要求
A.一类区域(一环以内及南部新区(三环路(含)以内以及剑南大道(含)、天府四街(含)、世纪城路(含)、丽锦街(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市区主要进出城通道及中心城区环状道路)设施从接收维护通知时间起,到达现场不超过40分钟。
B.二类区域(三环以内)内设施从接收维护通知时间起,到达现场着手处理不超过1小时。
C.三类区域(三环以外其他的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设施从接收维护通知时间起,到达现场不超过1.5小时。
D.井盖问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
E.采购人另行下达到达时限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②人员配置要求(人员/设备分开)
A.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人,具有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含UTC/SCOOT系统)工程建设、维护的工作经验,中标后提供社保证明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B.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6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含UTC/SCOOT系统)工程建设、维护的工作经验及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资质,中标后提供社保证明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到场后能够立即开展UTC/SCOOT系统相关操作及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能够安全稳定运行。
C.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吊车司机、高空车司机各至少2人,均应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合法资质及上岗证,中标后提供合法资质及上岗证及社保证明。
D.维护人员按维护路口数量配置,每100个路口配备不少于2名维护人员(其中至少1人具有电工操作证)。中标后提供合法资质及上岗证及社保证明。
③机械设备要求
A.中标人应配备吊车和悬臂6米以上高空车。
B.工程用车按4人每台进行配备;工程用车涉及货运车辆的需中标人自行办理入城证。
C.中标人应自置交安设施维护管理系统手持终端设备,并安装软件,用于设施维护工作。按维护人员数量配备,1部/1人。
④24小时维护制度要求
A.中标人安排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含法定节假日),接报故障。
B.中标人安排人员实施24小时维护工作机制(含法定节假日),维护人员接故障报警后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C.中标人针对大型活动、法定假日、突发事件等情况,在中标后5天内制定维护工程应急处突预案上报采购人。预案中需明确处突人员、车辆、机具配置等保障措施,并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到达处置现场。(中标后7天内上报预案)
⑤应急处突方案设置要求
遭遇恶略天气时,投标人须按照气象预警等级(黄色、橙色、红色)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A.黄色预警时,外场应配备不少于六组应急人员,六台应急车辆,并至少配备三台应急电源,对管辖区域内所有信号灯路口进行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采购人。遇移交或新建路口信号灯熄灯的情况,须查明原因上报采购人。
B.橙色预警时,外场应配备不少于十二组应急人员,十二台应急车辆,并至少配备六台应急电源,对管辖区域内所有信号灯路口进行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采购人。遇移交或新建路口信号灯熄灯的情况,须查明原因上报采购人。
C.红色预警时,外场应配备不少于十八组应急人员,十八台应急车辆,并至少配备九台应急电源,对管辖区域内所有信号灯路口进行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采购人。遇移交或新建路口信号灯熄灯的情况,须查明原因上报采购人。
D.应急处置人员应为除日常维护人员以外的增派人手。
⑥资料提交要求
A.使用材料、设备,需提供以下资料:
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应提供主要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信号机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由监理审核合格填报《材料进场报审表》(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投入使用。
B.维护工作开展前,需提供以下维护工程资料:
中标人在进场开展维护工作前,应向监理单位和过控审计单位提供请示审批资料。
非应急工程应提供:任务来源(采购人盖章)、踏勘记录表(监理、中标人签字)、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施工前的照片、派工预算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交安设施回收清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
应急工程需提供任务来源(采购人盖章)、应急处置派工单(采购人、监理签字盖章)、交安设施回收清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
C.中标人在进场开展维护工作时,同步填写《信号灯维护施工进度表》(监理、审计、中标人签字)。
D.验收前,需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中标人在验收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信号灯维护(增设)请示的批复(采购人盖章)、任务来源(采购人盖章)、踏勘记录表(监理、中标人签字)、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竣工图(中标人签字盖章)、派工预算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或应急处置派工单(采购人、监理签字盖章)以及预算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计量分析表(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单(采购人、监理、审计、中标人签字盖章)、技术经济签证(审计、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交安设施回收清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施工前后照片。
E.抽查考核验收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信号灯维护(增设)请示的批复(采购人盖章)、任务来源(采购人盖章)、踏勘记录表(监理、中标人签字)、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竣工图(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派工预算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或应急处置派工单(采购人、监理签字盖章)以及预算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信号灯维护施工进度表(监理、审计、中标人签字)、现场验收单或竣工验收记录(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中间计量表(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计量分析表(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单(采购人、监理、审计、中标人签字盖章)、技术经济签证(审计、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施工前后照片。
F.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支付资料、装订成册提交采购人,支付资料包括以下资料:
a.进度款汇总表
b.工程量清单、中间计量汇总表
c.信号灯维护(增设)每个项目请示的批复(采购人盖章)、任务来源(采购人盖章)、踏勘记录表(监理、中标人签字)、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竣工图(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派工预算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或应急处置派工单(采购人、监理签字盖章)以及预算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信号灯维护施工进度表(监理、审计、中标人签字)、现场验收单或竣工验收记录(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中间计量表(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计量分析表(中标人、监理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单(采购人、监理、审计、中标人签字盖章)、技术经济签证(审计、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施工前后照片、现场废旧物资回收单(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材料进场报审表(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主要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抽查考核验收资料(采购人、监理、中标人签字盖章)。
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管理需要,实时增减表格和调整表格内容。
⑦信号机内表格清单:
信号机校时记录表
维护单位: 路口名称: 路口编号: | 备注 | |||
序号 | 校时时间 | 校时人员 | 信号机时钟误差情况 | |
路口配时优化记录表
路口配时优化记录表 | |||||
维护单位: 路口名称: 路口编号: | 备注 | ||||
序号 | 配时优化时间 | 配时人员 | 配时优化情况 | ||
日常维护记录表
日常维护记录表 | |||||||
维护单位: 路口名称: 路口编号: | |||||||
序号 | 维护时间 | 维护人员 | 故障现象 | 故障原因及处置情况 | 备注 | ||
安全检查记录表
安全检查记录表 | ||||
维护单位: 路口名称: 路口编号: | ||||
序号 | 安全检查时间 | 检查人 | 检查情况(灯具连接、灯杆连接、漏电、防雷等) | 备注 |
基础数据登记表
基础数据登记表 | |||||||||||||||
维护单位: 路口名称: 路口编号: | |||||||||||||||
序号 | 进口方向 | 方位描述 | 110编号 | 灯杆编号 (分局1、2、3、4、5、6); 主干道:0 次干道:1 | 灯杆 类型 | 杆件 类型 | 立杆 高度 | 立杆 直径 | 悬臂 直径 | 悬臂 长度 | 灯具名称 | 信号机 | 信号机编号 | 联动方式 | 备注 |
机动车:V 辅灯:A 自行车:B 行人灯:P | F杆:F T杆:T L杆:L 立柱:Z 其他 | ①3740 ②5090 ③6500 ④6880 ⑤7280 ⑥其他 | ①Φ89 ②Φ114 ③Φ159 ④Φ168 ⑤Φ180 ⑥Φ219 ⑦Φ273 ⑧Φ325 | ①Φ89 ②Φ114 ③Φ159 ④Φ168 ⑤Φ180 ⑥Φ219 ⑦Φ273 ⑧Φ325 | 3m、4m 5m、6m 7m、8m 10m 11m 13m | ①Φ400或Φ300三灯三色 L:左 C:满盘 R:右 T:调头 S:直行箭头 ②Φ400或Φ300一灯三色 L:左 C:满盘 R:右 T:调头 S:直行箭头 ③三合一非机动车灯 B:自行车灯 B+P:自行车+行人灯 ④四合一非机动车灯 B:自行车灯 B+P:自行车+行人灯 ⑤二合一行人灯 P1:红人绿人 P2:红手绿人 ⑥倒计时器 A:独立 I:嵌入 O:单数 E:双位 ⑦背面附辅灯(C:满盘 T:调头) | |||||||||
1 | 东 | 南侧 | |||||||||||||
2 | 北 | 东侧 | |||||||||||||
3 | 西 | 北侧 | |||||||||||||
4 | 南 | 西侧 | |||||||||||||
5 | 东 | 南侧 | |||||||||||||
6 | 北侧 | ||||||||||||||
7 | 北侧 | ||||||||||||||
8 | 北 | 东侧 | |||||||||||||
9 | 西侧 | ||||||||||||||
10 | 西侧 | ||||||||||||||
11 | 西 | 北侧 | |||||||||||||
12 | 南侧 | ||||||||||||||
13 | 南侧 | ||||||||||||||
14 | 南 | 西侧 | |||||||||||||
15 | 东侧 | ||||||||||||||
16 | 东侧 | ||||||||||||||
维护单位调查人: 监理: 经办人: |
基础数据调查变更表
基础数据调查变更记录表 | ||||||
维护单位: 路口名称: 路口编号: | ||||||
序号 | 调查时间 | 调查人 | 基础数据变更情况 | 备注 | ||
配时方案图(示例)
相位分配:
*******/images/cb2989aac7114ddc95426ec4f149acee.png">
序号 | 方 案 | 阶段1 | 阶段4 | 阶段2 | 阶段5 | 阶段6 | 周期(s) |
0 | 高 峰(0) 06:00~22:00 | 90 | 10 | 25 | 60 | 30 | 215 |
1 | 平 峰 (1) 22:00~23:30 | 59 | 20 | 59 | 20 | 158 | |
2 | 平 峰 (2) 23:30~06:00 | 40 | 20 | 40 | 20 | 120 | |
阶段:
*******/images/f088196aba2c46f*******ed229f6902.png">
及时按规定格式填写维护日志。(格式如下表)
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管理需要,实时增减表格和调整表格内容。
XXXX单位信号灯维护服务日志 | ||||||||||
维护日期: 编号: | ||||||||||
序号 | 接报时间 | 故障来源 | 故障地点 | 故障现象 | 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 | 恢复时间 | 维护人员 | 备注(派工单号) | 监理人员 | 审计人员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工程交安设施移交清单(信号灯)
*******/images/c09b1ff840fd4f********3a3178c30f.png">
⑧废旧物资回收要求
对维护工程中拆除的灯杆、灯具、线缆、信号机及配件等废旧物资应一周内送达由采购人在成都市区范围内设置的存放地点分类存放,在拆除的废旧物资上标明所在路口、位置、时间等内容。
⑨工期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维护工作。
A.更换井盖,接报警后1小时内完成。
B.更换灯具、信号机配件等简单处置工作,应在12小时内完成。
C.维护工程量较大、施工难度较大的任务由监理单位确定工期,中标人按期完成。
D.采购人安排的专项任务,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E.占道施工需严格按照建委及市城管委批示时限进行,遇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需及时上报采购人,并及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道路挖占延期手续,相关延期手续办理工作须在既有审批时限到期前完成。
⑩质量保证要求
A.维护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时间起开始计算质保期。
B.中标人应对隐蔽工程及产品在正常使用期限内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C.若由于产品或施工质量引起灯杆、灯具发生倾倒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D.质保期内安装发生质量问题,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负责维修与整改,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质保期应延长6个月。
E.中标人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
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应提供主要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信号机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由监理审核合格后填报《材料进场申报表》方可投入使用。
F.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材料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技术参数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中标人应保证其产品、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期限内均具有合格的性能。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工艺、材料或安装缺陷而引发的故障,无条件进行免费维修。
11抽查考核验收工作要求
A.中标人须在每月23日将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期间已完工并经监理验收合格的维护工程纳入(删除:抽查、考核)验收范围。
B.中标人每月按采购人要求派人参加工程服务类项目的(删除:抽查、考核)验收工作。
C.(删除:抽查、考核)验收标准为设计文件、国家标准、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2备品备件要求
为保证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中标人自备日常维护所需备品备件,不得因备品备件不足影响维护工作。
13产品送检要求
对维护工程中使用的产品、材料,采购人将根据需要不定期随机取样,并送具备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4信号灯杆件(含结构套件)检测要求
A.中标后如需实施,中标人需委托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对采购人回收再利用的灯杆进行检测。中标人委托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等级资质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B.采购人根据维护工作安排适时向中标人提供库存或回收的信号灯杆进行检测,中标人的信号灯杆检测需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钢结构无损检测,并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
15回收物资再利用要求
对工程服务:
A.应首先利用库存物资(包括灯杆、灯具、信号机等)。
B.若无适用的相同类型、规格的库存物资,或经上级领导批准的应急工程,方可采用新的材料或产品。
16信号灯设施投保要求
中标人应对灯控路口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购买商业保险,发生设施被盗、损坏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7交通事故损坏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办理要求
交通事故导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由中标人实施恢复。已发现肇事者的,在肇事者按流程向市财政进行赔付的同时,对中标人的修复工作按维护工程项目支付;对未发现肇事者的,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纳入日常维护服务项目),不另行支付。
18通信保障要求(UTC/SCOOT系统控制路口)
中标人开机检修完毕,应及时将通信接口复位,以保证通信正常。
四、验收方式
(一)验收方法
验收分为完工验收和抽查考核验收。完工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维护公司、巡查公司参加。抽查考核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实施,监理单位、维护公司参加。
1、完工验收
中标人必须在工程任务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上报验收资料。监理单位须在接到验收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2、抽查考核验收
①每周将通过监理单位验收后的信号灯维护工作验收资料交采购人,对不按时上报验收资料的纳入考核。
②服务期到期后汇总已上报的验收资料情况,进入支付程序。
(二)验收标准
验收依据主要为设计文件、国家行业标准、招投标文件等。
(1)设计图、竣工图、现场交安设施是否一致。
(2)灯具部分
①灯具图案是否符合国标灯标准;对于采用发光二极管(LED)光源和透明面罩的无图案信号灯,其发光二极管(LED)应排列成同心圆形。
②灯具几何位置分布是否正确;
③灯盘有无缺色、目视灯盘有无频闪等;
④灯具正面是否与地面垂直;
⑤信号灯设置点位是否便于交通参与者观察:在机动车停车线看机动车灯、在非机动车停车线看非机动车灯、在行人等待区看人行横道灯;
⑥信号灯是否存在遮挡;
⑦信号灯设置是否与标线或标志存在矛盾冲突。
⑧灯具红、黄、绿三个灯色的排列顺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杆件部分
①杆件高度和净空高度是否符合设计:悬臂安装机动车灯具净空高度须在5.5-7米、立柱式安装机动车灯具(含倒计时器)净空高度须在3米以上、非机动车灯具(含倒计时器)净空高度须在2.5-3米、人行横道灯具(含倒计时器)净空高度须在2-2.5米。
②悬臂的长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
③灯杆的直径是否符合设计标准;
④杆件立杆是否与地面保持垂直,横杆是否与地面保持平行;
⑤设计为无缝钢管、不允许拼接的杆件是否存在焊缝的问题;
⑥杆件颜色是否符合标准。
⑦杆件是否有锈蚀。
(4)基础部分
基础是否按设计标准将杆件加筋肋预埋在地平面以下。
(5)窨井部分
①井盖与地面有无高差(井与边缘路面高差不能大于5毫米,井盖与井圈之间不能大于5毫米)、井盖有无跛跷,有无响动等;
②井盖型号是否与设计图、工程建设资料上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一致;
③井的直径、深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井底是否设有渗水孔;
④井周是否为砖砌或混凝土浇筑、井内壁是否光滑;
⑤井内是否有建渣等异物。
(6)管道部分
①管道的埋深(与路面间距不低于40cm)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②井内的钢管、内套PVC管、PE管的直径和壁厚是否符合设计标准;
③管件探出窨井或检查井内壁部分是否过长(不超过5公分);
④管道是否有效贯通,通过拖动线缆、穿管器检查;
⑤管道数量、长度是否按要求埋设。
(7)线缆部分
①是否为一根灯杆对应一根电缆线;
②线缆芯数和横截面积是否符合设计标准;
③窨井或检查井内的线缆有无接头(不能有接头);
④线缆涉及的窨井是否进行有效清掏;窨井内的管道口是否进行有效封堵。
⑤线缆长度是否与竣工文件一致。
⑥线缆的计量办法:
A.更换、新增线缆路径中,
管道线缆部分:机箱内按1.6米计量;第一口窨井和最后一口窨井按照每口井2米预留计量,其余井按0.5米计量(每个井中至少盘留0.3m,低于0.3米工程属质量不合格,多出部分不计量);在灯杆接线孔内连接线端按预留0.5米计量;
上杆线部分:在灯杆接线孔内连接线端各按预留0.5米计量;在上杆线灯具接线端按1米计量。
架空线缆部分:按现场实际架空长度计量。
B.相邻窨井之间的距离从窨井中心进行测量;信号机机柜与就近窨井之间的距离从机柜中心至窨井中心进行测量;灯杆与窨井之间的距离从灯杆中心至窨井中心进行测量;上杆线按实际上杆长度计量;
C.计算公式:
线缆总长=管道长度+上杆线长度+架空线长度
管道长度=1.6米(机箱线缆计量长度)+管道距离(井中心到井中心距离)+4米(第一口井和最后一口井的计量长度)+中间井的个数×0.5米(每个井计量长度)+0.5米(灯杆接线孔连接线两端各预留计量长度)
上杆线长度=0.5米(灯杆接线孔连接线两端各预留计量长度)+1米(上杆灯具连接线计量长度)+现场实际线缆杆内长度
架空线长度按现场实际架空长度计算
计量范围外的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⑦线缆品牌、型号、规格是否与检测报告一致。
(8)信号机部分
①机箱内线缆布线是否整齐;
②机箱进线孔是否进行了封堵;
③机箱内线缆是否进行编号并挂铭牌;
④机箱内是否有配时方案图、接线图、信号配时优化记录表、信号机校时记录表、日常维护记录表、安全检查记录表、基础数据登记表、基础数据调查变更表等相关图表;
⑤机箱内信号机品牌、型号以及组件数量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
(9)地面部分
①绿化是否原状恢复。
②信号机机柜基础、窨井周边的地面是否按要求施工。
(10)信号配时部分
①信号配时方案是否合理;
②相位之间是否存在冲突现象;
③闪、黄灯是否有效设置;
④倒计时器与信号灯显示是否一致。
上述验收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将根据工作需要实时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严格按调整后的验收标准执行。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包括:响应时间、完成时限、投标中承诺事项、维护服务质量等履约情况。
2、采购人的考核手段包括记分、罚款、绩效系数、暂停履约、解除合同等。
3、考核采用计分制,满分为100分绩效考核系数为C,考核分数在
100-90(含90)分,C=1.0
90-85(含85)分, C=0.95
85-80(含80)分, C=0.9
80-75(含75)分, C=0.85
75-70(含70)分,C=0.8
70-60(含60)分,C=0.7
60-50(含50)分,C=0.6
50-40(含40)分,C=0.5
40-30(含30)分,C=0.4
30-20(含20)分,C=0.3
20-10(含10)分,C=0.2
10分以下,C=0.1
(四)考核细则
1、未按计划完成基础数据调查、录入、编号及标注和更新工作的,扣2分,罚款5000元;
2、未按要求完成新改建道路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的接收及施工路口的移交、管道调查、管道埋设需求的提出和其他基础维护任务的,每发生1次,扣1分,罚款1000元。
3、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灯具、灯杆、漏电等安全隐患,每发现1处扣2分,罚款5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每发生1次扣5分,罚款20000元,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未按要求完成校时工作的,每发现1处扣1分,罚款5000元。
5、重大活动期间未进行手控开关检查的,每发现1处扣1分,罚款2000元。
6、采购人发现杆件锈蚀的或防锈处理不到位的情况,每处罚款1000元。
7、法定假日交通组织配时方案未做及时调整的,每发现1次扣1分,罚款1000元。
8、中标人未按要求检查联网路口的通信或未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置的,每发现1处罚款500元。
9、维护日志不健全、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每发现1处罚款500元。
10、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被盗,中标人不按被盗事实上报,每发现1处扣1分,罚款5000元。
11、接处警通知后未按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工作的,按每延迟1小时扣 500元累计罚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12、因树枝、标志等对信号灯遮挡,中标人未及时处置或未报送采购人处置被采购人发现的,每一处罚款500元,累计罚款,纳入本月考核。
13、采购人要对投标人承诺的服务人员、机具、设备、服务水平等进行考核,发现不实的,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罚款20000元,第四次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4、接工作任务后,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维护方案和预算的编制工作的,按每延迟1日扣1000元累计罚款,不足1日按1日计算。
15、涉及隐蔽工程的,中标人应提供监理单位、审计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的照片,未提供或提供照片不齐全的,每发现1次扣5分,罚款1000元。同时暂停本次支付申请的审核,待资料完善后再行验收,因此造成的支付延迟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6、隐蔽工程未按施工要求开挖、埋管、基础浇筑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罚款500元。
17、隐蔽工程报送支付资料时缺少阶段性施工监理验收资料的,该项隐蔽工程不予结算。
18、涉及路口熄灯故障,中标人未在12小时内通知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核定的,按每延迟1小时扣500元累计罚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涉及隐蔽工程的,中标人未按要求通知采购人、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或未做好施工前后的现场照片工作的,每发生1次扣1分,罚款1000元。
19、在摆放移动式信号灯时存在如下情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累计扣款;造成安全事故的,每发生1次扣5分,罚款20000元,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中标人未按采购人指令在规定时间、地点设置移动式信号灯的;
②设置的移动式信号灯不能有效工作的;
③将分局设置的应急信号灯移至不影响交通地点,同时未关闭分局应急信号灯的。
20、未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维护任务,按每小时500元累计罚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造成安全事故的,每发生1次扣5分,罚款20000元,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该路口本月涉及的维护服务、工程服务不予结算支付。
21、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井盖恢复任务的,按每小时500元累计罚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造成安全事故的,每发生1次扣5分,罚款20000元,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2、信号机内相关资料未按要求填报、缺失、数据错误的,每发现1处 罚款1000元;信号机内未按要求进行保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罚款500元。
23、现场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工作制服、工作牌、安全背心,每发现1次罚款500元。
24、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未按要求打围、铺设钢板,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基坑未做有效遮蔽以及建渣清理不净的,每发现1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每发生1次扣5分,罚款20000元,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5、中标人因未按规范操作造成设施损坏或故障的,除赔偿采购人损失外,每发现1次 扣除工结算款1000元。
26、采用的材料未达到相应质量标准,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的,每发现1处扣3分,罚款5000元,同时可要求中标人停止履约6个月,从考核认定之日起计算,期间中标人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该中标人所承担的相应维护区域维护工作由采购人指定其他中标人承担,至采购人解除停止履约之日。
27、维护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除无条件返工外,每发现1处扣3分,罚款5000元。
28、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移交回收物资的,按每日500元累计罚款,不足1日按1日计算。
29、路面开挖未按规定办理挖占手续的,每发现1处罚款500元;路面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市政管养单位予以恢复的,每发现1处罚款500元;未及时到现场配合市政管养单位进行路面恢复的,按每小时罚款10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绿化破坏严重的,除按要求恢复外,每发现1处罚款5000元。
30、维护工程线缆更换涉及的窨井未按要求做有效清掏的,每发现1处罚款500元。
31、质保期内再次发生同类故障,经确认属中标人原因,除无条件恢复外,扣1分,罚款3000元。
32、已完工并经监理验收合格的维护工程未纳入当月维护工程支付资料的,每发生1次扣1分,罚款3000元。
33、未按要求上报竣工验收以及支付资料的,按每延迟1日罚款500元计算,累计扣款。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退回中标人重新报送,同时,按退回之日起计算,按延迟1日罚款500元计算,累计扣款(不足1日按1日计算)。上报资料弄虚作假、伪造、变造原始资料被查实的,每处扣10分,罚款20000元,累计扣分扣款。
3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改动采购人权属范围内的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修改配时、设施的移动和拆除等),发现1次扣3分,罚款5000元。
35、大件运输保障期间未及时实施灯杆旋转及恢复的,每发现1处扣1分,罚款500元。
36、安全隐患消除、安保工作、重大活动等应急工作(由采购人认定)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延迟10分钟扣1分罚款2000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累计扣分扣款。
37、安全隐患消除、安保工作、重大活动等应急工作(由采购人认定)未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延迟1小时扣1分,累计扣分,每延迟1小时扣除工程款2000元,累计扣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8、同一路口一个月内连续2次发生相同故障(如信号机保护导致的熄灯)的,发生一次,对维护单位扣2分,罚款1000元,累计扣分扣款。
39、中标人开机检修通信接口未及时复位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罚款500元,累计扣分扣款。
40、中标人未按《采购文件》履行相关承诺的,发现一次扣1分,累计扣分,且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或者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亦或者解除合同。
41、中标人实施的维护工程未通过监理、采购人验收的,按任务单计算,每个任务单罚款1000元;整改后仍然不能通过验收的,罚款5000元。被采购人发现的,同时纳入对监理单位的考核。
42、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履约过程实行三单制考核,视发现问题的轻重对应下达提示单、整改单、督办单,每张提示单扣除月绩效考核1分、每张整改单扣3分、每张督办单扣5分。考核扣分纳绩效考核。
五、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40天。
六、支付
支付维护费用=投标报价*考核系数(C)-罚款
维护服务期满根据采购人考核后,一次性支付。
目录
(格式略)
报 价 函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报价单位全称)授权_______ _____________ (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所需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为此:
1、符合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总价为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4118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文件;
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5、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本报价自报出之日起90日内有效。
8、遵守报价单价不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无效报价文件处理的约定。
9、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10、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1年信号灯及其附属设施过渡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授权处理与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时不需要提供。
(2)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情况 |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技术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
附件4:商务偏离表商务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内容 | 供应商应答 | 偏离情况 |
说明: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
3、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供应商其他所有商务条款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若未在上表中声明响应情况,视为完全响应不存在任何偏离。
(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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