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曲水电站工程火工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羊曲水电站工程火工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羊曲水电站工程火工材料采购
合同编号:1161-FY-GCJS[2021]第3号(总503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火工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 项目概况
羊曲水电站是黄河干流龙羊峡以上、茨哈至羊曲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电站,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与贵南交界处,距上游班多水电站约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约100km。
工程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245k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西宁→湟源→倒趟河现为高速公路,倒趟河→铁盖为二级沥青路面,铁盖→尕马羊曲山顶为三级沥青路面,尕马羊曲山顶→羊曲水电站施工现场为二级泥结碎石路面。投标人还可以选择其它路线运输,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羊曲水电站炸药库位于电站右岸贵南县境内,目前连接左右岸交通的为羊曲水电站下游临时桥,桥梁全长97m,其主要技术指标为:
设计荷载:汽车-40t (前轴重13t,后轴重27t)
桥面宽度:行车道净宽4m
桥梁跨径:1×84m简支钢桁梁,桥梁全长97m
桥面横坡:双向1%横坡。
目前供应到右岸炸药库的火工材料需经过羊曲水电站下游临时桥(限载),后期下游围堰形成后,经下游围堰至右岸工地。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黄河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的火工材料,具体如下: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使用时间 |
1 | 乳化炸药 | ¢32/¢70/¢80 | t | 15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2 | 岩石膨化炸药 | ¢32 | t | 1224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大包(25kg) | t | 612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
3 | 导爆索 | 塑料 | 米 | 733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 | 非电毫秒延期雷管 | ||||
4.1 | MS-1段 | 7m | 发 | 14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2 | MS-1段 | 15m | 发 | 56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3 | MS-2段 | 7m | 发 | 54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4 | MS-2段 | 15m | 发 | 215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5 | MS-3段 | 7m | 发 | 28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6 | MS-3段 | 15m | 发 | 112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7 | MS-5段 | 7m | 发 | 28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8 | MS-5段 | 15m | 发 | 113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9 | MS-7段 | 7m | 发 | 28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0 | MS-7段 | 15m | 发 | 113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1 | MS-9段 | 7m | 发 | 28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2 | MS-9段 | 15m | 发 | 113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3 | MS-11段 | 7m | 发 | 28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4 | MS-11段 | 15m | 发 | 113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5 | MS-13段 | 7m | 发 | 28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6 | MS-13段 | 15m | 发 | 113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7 | MS-15段 | 7m | 发 | 28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4.18 | MS-15段 | 15m | 发 | 113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5 | 变色导爆管 | 米 | 903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
6 | 导爆管专用螺旋四通连接器 | 套 | 1500 | 2021年6月-羊曲水电站工程竣工 |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电站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生产企业须具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销售企业须具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并提供所销售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销售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民用爆破物品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5月18日~2021年5月24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6月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系人:严峰峡
电 话:****-*******
电子邮箱:zbb*******@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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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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