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停车楼泡沫灭火系统货物及服务招标公告

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停车楼泡沫灭火系统货物及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25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机场自有资金、公司股东出资、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4%、41.58%、48.02%。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停车楼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为江苏省重点工程。工程将建设第二条4F跑道,新建 T2 旅客航站楼,面积为 26 万平方米,满足年处理旅客1800 万人次规模;与原有 T1 航站楼共同承担 3000 万人次吞吐量。
本次招标范围: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停车楼泡沫灭火系统。
投标人对整个泡沫灭火系统成功通过消防检测、消防验收负责。投标人必须负责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验收,并使系统达到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要求,使系统按时按期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准后开通运行。
工程进度要求: 2013年9月25日前完成泡沫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通过消防验收工作。
标段划分情况表
招标编号 招 标 内 容
0675-1300JOC06030 南京禄口机场二期工程停车楼泡沫灭火系统的供货、工厂检验、运输、仓储、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泡沫灭火系统的制造商;或该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下属企业(如该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有一家以上的下属企业,则该制造商只能授权其中一家下属企业就本项目投标,提供项目授权证书原件);或经该设备制造商或其下属企业针对本次招标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美元或其他外币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兑外币的中间价计算)。
(2)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500 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泡沫灭火系统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3) 负责本系统安装、调试工作的单位(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对同一标段中所有货物及服务投标,而不允许只对一种或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6)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关系;
有其他形式的资产关联关系。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方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报名具体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条件。
2)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人”),请持本单位介绍信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8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5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地址:南京市七家湾96号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晴、符海玲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邮 编:210005
电子邮箱:zq@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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