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邮政业运行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南京市邮政业运行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南京市邮政业运行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ZC-2021-163

项目名称:2021年南京市邮政业运行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5万元,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21年是u201c十四五u201d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中心将根据省、市邮政管理部门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南京市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常态化运行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促进全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常态化运行监测工作

编制南京市邮政业常态化运行监测工作方案,明确监测工作职责和任务;制订南京市邮政业运行监测工作内容、方法、频率和程序,对全市19家品牌快递企业的基本情况、收寄投递数量、u201c三项制度u201d执行情况、寄递安全(含疫情防控工作)等进行常态化运行监测,为后期建立南京市邮政业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奠定基础。

2.编制《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指导意见》

编制《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全市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建设模式,推进全市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根据各区交通运输、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整合、共享模式,鼓励各区农村物流服务主体建设一批符合南京市各区地方特色的农村物流服务点。推动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规模化、高效化和专业化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和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背景、工作内容和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4.供应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5.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u201c中国政府采购网u201d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nanj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5月27日8: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须标明u201c正本u201d或u201c副本u201d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现场陈述答辩

本项目要求在磋商过程中进行方案讲解及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供应商应准备5份实施方案(纸质版)供磋商小组参考使用,如需作PPT演示,请将电子资料拷贝给现场工作人员,并在陈述答辩环节结束后当场提交最后报价。

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u201c信用南京u201d(www.njcredit.gov.cn)或u201c南京市政府采购网u201d(www.njgp.gov.cn)主页u201c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u201d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u201c信用南京u201d或u201c南京市政府采购网u201d网站,点击u201c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u201d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u201c新用户注册u201d;

(2)在u201c新用户注册u201d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u201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u201d,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u201c信用南京u201d在线打印其u201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u201d,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u201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u201d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u201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u201d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154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标签: 监测 运行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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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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