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干煤棚招标公告
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干煤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干煤棚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工程(2×600MW)干煤棚采购。
2 招标编号:GXTC-*******
3 工程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
4 工程概况:韶关发电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厂址南临北江河,东接京广铁路和S253公路、G106公路及京珠高速公路,电厂离韶关市区38千米,离曲江区23千米。韶关发电厂始建于1958年,到目前为止,历经七期工程建设,现有装机容量为600MW(2×300MW),早期建设的1~7号机组已拆除,8~9号机2×200MW机组已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于2008年12月31日关停。
本项目为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上大压小”的改建工程,主要利用电厂拆除1~6号机组后空出的场地和少量的征地建设2台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及其配套工程,预留再扩建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建设场地,最终形成总装机容量3000MW(2×300MW+4×600MW)的规模。
本工程2台发电机组计划于2014年底、2015年初投入商业运行,配套的脱硫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目前工程正在建设中。
5 招标范围:本标的招标范围为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燃煤机组(2×600MW)工程干煤棚网壳结构(包括围护)设计、制作、供货及安装等。招标范围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6">6 投标人资质要求
6.1 基本要求
(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7)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
6.2 其他要求
(1) 非联合体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a.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2005年1月1日至今有70米及以上跨度的网壳结构竣工项目的设计、制作、供货及安装的业绩。
(2) 本项目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采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形式,联合体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完成制作和安装,制作、安装为同一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资质需符合下列要求:
a.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具有钢结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甲级,2005年1月1日至今有70米及以上跨度的网壳结构工竣工项目的设计业绩。
b.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2005年1月1日至今有70米及以上跨度的网壳结构竣工项目的制造和安装业绩。
c.联合体投标人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非力;
②牵头人必须为投标报名时进行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联合体的另一方应向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合同款的支付。
7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至6月27日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7.2 报名须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报名必须提交对招标公告第5点要求一一响应的纸质报名材料正本一套及电子版本一套一并递交到报名地点(最终以纸质文件作为有效文件)。报名材料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函(按附件格式);
(2)报名信息表(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有)等复印件;
(5)满足本招标公告第5条要求的资质和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包括合同首页、设备清单页、签字页;用户证明中需包含机组容量、设备规格、投运时间);
(6)报名文件的电子版可编辑word文档(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同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内(guoxinguohui@126.com);
(7)其他文件。
7.3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 截标时间:见招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9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另行通知,请投标人代表及其投资方代表届时出席。
招 标 人: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
联 系 人:杨文珍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徽、赵吉祥
邮编:100044
电话:***-********/********转743、746
传真:010-********
电子邮箱:guoxinguohui@126.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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