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物资(电线电缆)招标公告
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物资(电线电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用房迁建项目、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医疗用房迁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都区兴水投资有限责任公,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电线电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用房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繁镇锦溪路,本项目规划新建门急诊医技楼一栋、病房楼一栋,感染门诊楼一栋及后勤综合楼一栋,同时包括门卫室、停车场、总平绿化、垃圾站、室外管道等配套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为79650平方米,其中地上65915.91平方米,地下13734.0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附属工程等。
新都区木兰镇卫生院医疗用房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都区木兰镇:总建筑面积11003.3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7502.34平方米,地下室3500.96平方米。项目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绿化景观、道路、综合管线等总图工程。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7日至2020年05月19日,每日08: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 中铁城建集团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经理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无法到场购买的,请在上述日期内将以下资料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锦溪路中铁城建二医院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邮寄资料中需附带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汇入银行信息:
开户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项目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形 式:银行转账
金 额:每包件300元
备 注:转账记录开标前查验。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4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7.2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经理部。
7.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4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锦溪路(金地三期安置小区旁)
联系人:何建男
电话:173*****244
2020年05月16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XDYY01 | 电线电缆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米 | 260000 | 300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经理部 | 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驻地 | 分批按要求及时交货 |
2 | XDYY02 | 电线电缆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米 | 310000 | 300 |
2.投标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采购物资增减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00万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央企或国企)服务两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两份近三年500万元以上合同额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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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铁城建集团新都区二医院及木兰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经理部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电线电缆 |
招标编号 | CRUCGBJ-XDYY-SWZB-031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XDYY01、XDYY02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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