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兴宾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招标公告
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兴宾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招标公告
来宾市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兴宾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来宾市本级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及市本级(兴宾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投标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来宾市本级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及市本级(兴宾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3】政采06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LLBG********-LB
招标内容:01分标:来宾市本级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二期工程);02分标:市本级(兴宾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7月11日下午15时整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发售: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西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 (本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上(含乙级)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来宾市或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如有委托)。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报名材料合格方可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投标咨询:
项目联系人:李燃岩
联系电话: ****-*******、*******
传真:****-*******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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