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奥新体育城游泳馆北面2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ABS2021-007

2.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21000.00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涉及采购清单内的医疗设备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工具)、装卸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5.2采购清单:

A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预算

1

转运监护仪

详见招标标文件

1

89000.00元

2

微量双道注射泵

详见招标标文件

3

3

微量单道注射泵

详见招标标文件

4

4

便携式心电图机

详见招标标文件

1

B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采购预算

1

动态血压仪

详见招标标文件

8

332000.00元

2

动态心电图

详见招标标文件

8

3

糖尿病足治疗仪

详见招标标文件

1

注:本项目A标段核心产品为:便携式心电图机;B标段核心产品为:糖尿病足治疗仪。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验收完毕。

5.4质保期:至少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5.7是否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果是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4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奥新体育城游泳馆北面2楼)。

方式:请于本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至文件获取地点现场获取: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②营业执照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奥新体育城游泳馆北面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奥新体育城游泳馆北面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B标段:¥1500.00元,B标段6000.00元。

1.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

账号:****************09201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发布公告媒介:(http://)。

3.中标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3号

联系方式:135*****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奥新体育城游泳馆北面2楼

联系方式:177*****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177*****2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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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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