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第三十五批次)招标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第三十五批次)招标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第三十五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WZ2021-02

1.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已由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房部以《青藏集团公司物房部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第三十五批次)招标计划的复函》(物房部物管函〔2021〕28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设备(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格:见附表1。

3.2 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信贷证明。

3.4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18日~2021年522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8@qq.com">投标申请表原件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

5.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680830分至09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809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

联 系 人:马广军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qq.com

2021年518

附表1

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 位

数量

资格条件

交货地点

收货单位

交货期

备注

包件01

列尾主机及附属设备

1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1.2 生产商须满足:

  • 投标的设备应满足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及原铁道部部标的相关规定;属国家或原铁道部鉴定的设备必须提供鉴定证书;
  • 列尾主机、电池须提供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出具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3.1.3 代理商(经销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进口商品提供生产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中国总代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也可),同时授权人承诺为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格尔木

格尔木车务段

2021年6月-2021年7月

包件02

视频监控大屏(集成)

1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1.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3 投标物资视频接入部分应符合铁总运〔2013〕71号文《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V1.0)》中规范指标,并提供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出具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格尔木南

中铁电化局

2021年6月-2021年7月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联系方式(手机)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传真)

营业执照编号

税务登记证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申请投标内容

及包件号

备注:

标签: 物资设备 甲供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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