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装修一批(Y)公告
抽签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ZCG********43)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市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装修一批(Y)项目,采用计算机随机抽签的方式实施采购。
项目名称:市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装修一批(Y); 项目编号:SZCG********43;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必须为新一轮装饰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招标项目的二级及以上级别预选入围供应商。 付款方式: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规定。 报价币种:人民币。 响应承诺:预选供应商点击"投标响应"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该项目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参与抽签。 踏勘现场: 2013年6月26日15时(过期不候),在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7楼1722会议室集中,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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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69;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须自备图纸资料,并自行负责踏勘期间的交通及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3年07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抽签规则:《关于做好市本级2012-2014年度装饰修缮类预选采购的通知》(深府购〔2013〕2号),本项目须在装饰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库中投标响应的供应商中抽签产生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财政预算金额下浮12%。 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预选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公告和预选供应商管理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一年内不能重新签订《深圳网上政府采购协议》,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一)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二)与采购单位或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三)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成交后又放弃成交资格的;
(五)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废标后续处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被废标后,重新抽签产生新成交供应商。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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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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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修缮装修项目需求文件一、工程概况1、项目简介:修缮装修项目包含两部分工程内容:(一)天健时尚名苑装修工程。位于福田保税区桂花路槟榔道20号,现状为清水房(墙面抹灰),本工程装修范围为1760.26平方米公寓(39套)和办公用房约220平方米;(二)福保办公室修缮工程。项目位于福田保税区桂花路1号七楼(整层),现办公使用中。建筑面积约2550平方米。2、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招标(或采购)范围:工程内容见图纸、清单和技术要求,包含:(一)天健时尚名苑装修工程(1)天花、墙面、地面等装饰装修(包括户内、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2)房间分隔墙砌筑;(3)强电系统、弱电系统布置(包括电气照明、强电、网络、电话、电视、监控以及电路配件等改造);(4)给排水系统新建和改造(包括给水、排水、消防管道系统,户内洗手间及公共洗手间、盥洗池等)。具体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在每套房里面采用厨房位置拆墙,彻墙新装铝合金门套,推拉门及砖墙门窗拆除,新做砖墙,安装推拉门,增加铝合金推拉窗,阳台护栏装喷砂玻璃。(本工程原设计不适用)。(2)墙体、天花油漆,每套房后阳台改装排水管,前阳台加装木门套。(3)地面打毛贴600×600地板砖及踢脚线,大理石门槛,厨房更改后墙体贴250×400瓷片。(4)每套房电路改装。(5)天健时尚名苑办公室部分装修,一层至三层楼梯级拆除砂浆层,新贴梯级砖,楼梯间墙体,天花油漆。(6)三楼通道、房间新装天花,地面贴600×600地板砖及踢脚线,照明开关插座。(7)消防整改,强、弱电安装,墙体油漆。(8)三楼(楼层)厕所墙砖脱落维修,照明、给排水维修。(二)福保办公室修缮工程(1)天花、墙面、地面等修缮装饰(包括办公区域内和公共区域);(2)单间办公用房分隔墙砌筑;(3)强电系统、弱电系统改造(包括电气照明、强电、网络、电话、电视、监控以及电路配件等);(4)给排水系统改造(包括给水、排水、消防管道系统,户内洗手间及公共洗手间、盥洗池等)。(5)电梯间形象墙制作。4、现场踏勘:2013年6月日 时(过期不候),在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7楼1722会议室集中,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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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69;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须自备图纸资料,并自行负责踏勘期间的交通及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二、商务要求1、总体要求:此项目预算控制严格,投标人需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审慎报价。2、工期要求:本项目两个工程施工工期为120个连续日历日。3、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及中标价,包工包料,工程结算时,合同价不做调整。4、工程质保期:2年,其中防水5年。5、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备料款、定金等;工程款按工程形象分阶段支付。隔墙工程、天花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40%;地面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30%;全部工程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5%;合同价5%的余款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一次性无息付清给中标人。付款程序将按市财政委、市经贸信息委和采购人相关支付办法执行。三、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应满足以下国家规范要求:(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 1838- 9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共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2、工程实施应符合设计意图和采购人需求。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图纸或有关规范约定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单位返工,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或其委派人员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3、保修期发生问题处理规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为2年,中标单位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48小时内处理完毕。紧急抢修,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四、技术要求1、样板确认及材料要求(1)装修施工的所有乙供材料使用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供货样板,经招标人、设计师确认后方可施工。其中石材提供供货样板大小需与施工实际相符合,需说明产地来源,且数量不得少于3块。(2)墙面肌理漆在施工前,必须在指定地点先做出不小于3平方米面积的样板,经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同意后,用木夹板做相同小样,然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3)施工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止、淘汰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和设备;所有成品和半成品必须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送检,并提交检测报告。本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2、材料品牌要求(1)主要材料可参考下列品牌,但不得低于推荐品牌的品质,所有材料必须环保,施工前主要材料须经采购人确认方可使用。强、弱电主要材料参考品牌序号材料名称品牌名称1电线、电缆金龙羽、奔达康、奔达康2插座、开关面板松本、TCL、鸿雁3PVC线管、线槽宝狮、顾地、南塑4灯具雷士照明、佛山照明、三雄极光5网络线安普装修装饰主要材料参考品牌防水材料:蓝盾、卓宝、黑豹内墙漆:金时利腻子粉:墙身保地砖:奥仕达、先特塑钢门窗:海螺、实德、凤铝铝合金材:经阁、华加日、凤铝天花:宝利鸿大理石:富云、春光、奥维、东成瓷片:德田水泥:海螺、丰用、红水河、华新石膏板:泰山、可耐福、拉法基卫生间座便器、蹲便器、单冷水龙头、淋浴花洒、冷热水龙头:TOTO、科勒、箭牌室内给排水管道:联塑、亚通、顾地给水管道阀门:龙珠、渤海、塘沽给、排水主要材料参考品牌序号材料名称品牌名称1卫生洁具1、鹰牌 2、东鹏3、美标2水龙头1、科勒 2、开平3、鹰牌3镀锌钢管1、珠江牌 2、贝根牌3、泰峰牌4消火栓镀锌钢管1、上海劳动牌2、珠江牌3、广钢5塑料管(UPVC、PPR)1、宝狮 2、联塑3、南塑6螺纹阀门1、广州Y牌2、力字牌 3、天津塘沽瓦特斯(2)墙地砖勾缝采用汉高美德兰勾缝剂,颜色同砖或白色。2、环保要求(1)所有木夹板及饰面板必须采用E1类环保等级。(2)木质材料、粘结剂、涂料(包括油漆)、水性处理剂、无机非金属材 料在进场前应由中标单位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并抽样检验甲醛、TVOC和其他有害物质;(3)木制品需涂刷甲醛清除剂并保持通风24小时后方可封面板;(4)室内装修中使用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大理石及墙地砖等),必须有合格的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5)乳胶漆及腻子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要求,乳胶漆需提供专项环保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报招标人及监理进行抽样送检。3、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根据设计图纸、清单、技术要求以及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2)中标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完善各项资料,各项资料需满足政府部门验收和移交档案馆的要求。四、管理要求1、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要求,按照各专业的设计、施工、安全及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2、投标人对于图纸、清单和技术要求中的问题应在踏勘现场时提出,其它时间不予解答疑问,现场未提问视作认可需求文件中各项要求。3、在采购人确认中标供应商前,拟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一份详细报价清单,清单应包含主要材料及设备汇总表,标明所有主要材料及设备数量、产地、品牌、规格、等级、采购单价等,采购人以此作为是否确认其中标的依据。4、中标单位进场后需要提供书面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要求施工计划细化到每一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安装、地面铺装、墙面施工、招标人分包单位进场时间、供货量和施工期限要求,切实做好是施工安排,尽量减少装修投诉,确保采购人及相邻单位正常办公。5、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6、中标单位施工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不得乱堆乱放装修材料,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饮食及大声喧哗,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7、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设施搭设,遵守有关安全保护规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8、中标单位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监理公司的监督、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上述管理机构的工作。9、中标单位必须按国家施工安全规范、规程等施工,做好本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开工前中标单位须到本工程所在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各种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担。中标单位施工期间须服从物业管理处、采购人、监理公司的管理。10、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按管理处指定的位置自行接入到现场,并负责承担接入的一切费用。1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120个连续日历日,其中已经考虑了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场地清理、临建搭设、接临时水电及设施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包含施工、验收和资料编制等所需时间在内。施工工期自《工程施工合同》生效并具备开工条件后,中标单位呈报的书面《开工报告》确定的日期起计。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开工的,工期应及时起算,采购人不予顺延。五、安全措施要求1、中标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注意高空、强电等本项目是高层中局部楼层装修项目,特别注意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2、在施工期间,其安全措施包括安全通道、走廊要考虑充分,确保施工及行人安全。六、合同主要条款1、本工程施工合同参照以下标准合同文本:深圳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2009年版)合同条款或采购人制订的其它合同版本。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还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及风险,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视为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采购人不另行计量支付:(1)弃渣弃置应遵守深圳市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并办理相关证件;(2)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土方、石方、建筑垃圾的二次倒运,以及运距的变化;(3)台风、暴雨、高温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机械设备及人员窝工、效率降低等;(4)中标人对施工工艺进行深化设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与各专业之间的衔接、隔断与原结构的连接、采购人提供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误差、与原有管线交叉部位的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按工程管理有关要求实施的白蚁防治、已完工程保护等;(7)建(构)筑物因施工损坏而进行的恢复等;(8)各类吊顶的吊杆、吊件、配件等可能因安装各类管线的原因需要调整、加强所引起的费用变化;(9)停水、停电、高温等引起的机械设备、人员窝工、效率降低等;(10)为满足电力、电信、消防、建设、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调试、检测、验收等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含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11)按规范要求进行防腐、防锈、防水、防火、收口收边等措施处理,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靠近非 A 级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12)合同中规定的由中标人承担的其他工作及其费用。(13)采购人有权对工程施工范围或工程施工内容(在涉及合同价±10%范围内)进行调整,缩小(或增大)其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减少(或增加)工程量,合同价不予调整,但依据本合同文件所规定的中标人的责任和义务不因此而改变,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工程费用的索赔。(14)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如果在各种测量、试验、检测记录中自己作假或诱导监理工程师作假,一经查实,课以1万元/次的违约金;(15)在保修期内,中标人若不履行合同义务,将课以每次不少于5000元的违约金。(16)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图纸或有关规范约定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返工,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或其委派人员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中标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采购人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中标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商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采购人或其委派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8)验收和重新检验。采购人或其委派人员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中标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无论采购人或其委派人员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中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掀开、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采购人或其委派人员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检验不合格,中标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七、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1、必须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完成本工程施工。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应就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部分进行重建直至符合标准,费用由中标单位自担。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重建或修复,重建或修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中标单位应向采购人支付数额为合同价款5%的损失赔偿,该约定的损失赔偿金额不能弥补实际损失的,应补充赔偿不足部分。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调整工作内容或解除本合同。采购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2)延期开工达5日及以上的;(3)施工进度比经采购人和工程师批准的预定计划严重拖后,比计划期中进度滞后10天以上,显然不能如期完工;(4)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3日;(5)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6)未能有规律和连续地施工;(7)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8)若采购人发现将工程造价的50%(采购人同意的专业分包项目除外)以上的工程内容转包给其他承包商,采购人将从支付给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若所扣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该部分损失;(9)工作草率,不听从采购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10)拒绝修补不合格工程;(11)有其他违约行为。3、工期违约:按照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竣工,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3%(因采购人原因工期延误且经采购人批准的除外) 。4、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采购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采购人全权使用。无论采购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采购人与仍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但因违约而应向采购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任何影响。5、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标单位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但因此造成中标单位的其它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单位也不能向采购人提出索赔。6、中标单位必须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现场所有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方能作业。中标单位如有违反本条规定,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单位整改,并按每人次200元进行处罚。中标单位现场所有材料必须统一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同时材料和设备堆放必须采取规范要求采取的保护措施如垫高或者覆盖等等。违者视情节轻重,采购人有权责令本工程中标单位整改,并按每次300-1000元进行处罚。7、中标单位各操作面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每天及时清理干净各操作面的垃圾。垃圾统一堆放到砌筑垃圾场(外运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本工程中标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其它施工单位做到工完场清,如现场发现有无主垃圾,导致各单位互相推诿扯皮的,本工程中标单位必须负责处理完毕,费用自负或事后向其它施工单位追偿。违反本条规定,采购人有权责令本工程中标单位整改,并按每次300元进行处罚。八、注意事项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