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新城区新建道路飞鹤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新城区新建道路飞鹤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通榆经济开发区新城区新建道路飞鹤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公告内容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2013-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榆经济开发区新城区新建道路飞鹤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已由 通榆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以 通开经发【2012】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榆经济开发区建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同项目业主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性质:新建工程,规模:沥青混凝土路面22368平方米,道路长932米,车行道宽24米,两侧人行道宽各6米,铺设高密度聚乙烯钢带增强D600雨水管,道路两侧安装路灯;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容,标段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通榆经济开发区飞鹤路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工期44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验收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叁级 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月 22 日至 2013 年 6 月2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通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7月 12 日9时0分,地点为 通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榆经济开发区建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通榆县开通镇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李恒国
电 话: 139*****00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白城市天诚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开通镇繁荣北街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刘 杰
电 话: 131*****120 传真: ****-*******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榆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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