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平方公里用地中石化长输燃气管线(长吉管道)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平方公里用地中石化长输燃气管线(长吉管道)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平方公里用地中石化长输燃气管线(长吉管道)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DFHT2021-0504-GC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平方公里用地中石化长输燃气管线(长吉管道)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1平方公里用地长输燃气管线DN325,长度约7公里,管道设计压力2.5MPa。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办理长输燃气管线迁改工程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改建相关审批手续,迁改管线通过管线权属单位验收,办理移交,具备长输燃气管线带压不停输连接施工能力等全部工程内容。

2.3计划投资额:1400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5计划工期: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共计10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类);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A类长输管道资质)企业。投标申请人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

3.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

3.11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企业特种设备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项目经理职称证(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外埠入吉单位须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份;

(9)联合体协议书原件1份;

注: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9 日12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室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评标办法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朱志成

电 话:0431-81501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孙悦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招投标监管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0431-82752688

电子邮箱: jstzbc123@126. 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 1910569839@qq. 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设计施工 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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