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的通告田政通告〔2021〕7号
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的通告田政通告〔2021〕7号
???锈色棕榈象又名红棕象甲、印度红棕象甲,属鞘翅目棕榈象属,是一种外来检疫性害虫,危害性极强。主要危害棕榈科植物及龙舌兰、甘蔗等,以幼虫蛀食茎干内部及生长点取食柔软组织,形成隧道,导致受害组织坏死腐烂,严重影响农林业生产,破坏生态环境。2013年1月9日锈色棕榈象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为切实做好我县锈色棕榈象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自治区林业厅、公安厅等厅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严禁养殖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的通知》要求,田林县政府决定在我县辖区范围严禁养殖锈色棕榈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养殖有锈色棕榈象的个人或企业,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报告县林业局(联系电话:****-*******)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由县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处置及消杀,禁止擅自处置,严禁自行丢弃、放生。
二、对不听劝告仍擅自养殖的,由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田林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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