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逸夫楼教室内墙改造及新建防坠网等零星维修工程
实验小学逸夫楼教室内墙改造及新建防坠网等零星维修工程
邀标单位:浦城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闽鑫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达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高翔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验小学逸夫楼教室内墙改造及新建防坠网等零星维修工程同意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实验小学;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48869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488692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6.标段划分: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及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受邀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8日8:30时至2021年05月24日17:00时止,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105-106号店铺)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业主单位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2021年05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浦城县办事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法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实验小学
地 址:浦城县五一三路
电 话:150*****766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105-106号店铺(浦城县办事处)
电 话:182*****012联系人:小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浦城县教育局
招标人:浦城县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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