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永审服(批)发【2021】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新建附属用房1座,对原永宁运管所望远运输管理站建筑主体及室外工程进行维修改造;

2.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永宁县;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为一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评标活动。对投标人信息查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也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

施工单位报名时间: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A座1502室)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审核通过后,请各投标人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技术标封皮及其他招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为永宁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宁县人民政府官网(www.nxyn.gov.cn)、()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永宁县

联系人:武炜

电 话:155*****150

招标代理: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A座1502室

联系人:王晓峰

电 话:189*****38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用房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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