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合作办学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告12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合作办学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告12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合作办学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告12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名称: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合作办学单位的设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1年绍兴市越城区绍兴中专教育培训学校缴费人数约15人,学费总额约4.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与我校分成比例为7:3,需划分给绍兴市越城区绍兴中专教育培训学校的管理费约3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学历教育的一部分,为了适应学校的发展,满足社会人员对继续教育学历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社会服务职能,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制度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点)管理规定》,学校决定在省内设立函授站(点),开展合作办学,并根据协议进行管理费的划分。 绍兴市越城区绍兴中专教育培训学校是我校成人学历教育合作多年的办学单位,符合学校函授站(点)的设立要求,共同开展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周期长,对函授站(点)的办学要求(教学教务管理、学籍学历管理等)有较高要求,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021年绍兴市越城区绍兴中专教育培训学校缴费人数约15人,学费总额约4.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与我校分成比例为7:3,需划分给绍兴市越城区绍兴中专教育培训学校的管理费约3万元。 本次采购内容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合作办学单位的设立。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越城区绍兴中专教育培训学校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马臻路89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屠婷云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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