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白塔机场部分)96路自动转报主用系统采购项目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白塔机场部分)96路自动转报主用系统采购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 民航华北函[2019]4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白塔机场部分)96路自动转报主用系统采购项目2.2招标编号:0748-2112CA1034DK/012.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白塔机场。2.4招标范围:96路自动转报主用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设备在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当日起1月内运抵安装现场交货,招标人有权对到货时间安排进行调整。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无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等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2019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需出具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18 15:00:00至
2021-05-24 16:00:00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4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8室(联系人温女士,电话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如领购招标文件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付款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如付款方仅能提供单位名称或者付款方是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6-09 14:00:00,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