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整体股权价值进行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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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对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整体股权价值进行评估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ZJ202105HN0111挂牌价格(万元)¥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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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2021-05-18挂牌期满日期2021-05-20
标的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标的所属行业中介选聘
交易方式保证金(万元)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对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整体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业务委托方:海南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对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整体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三)项目基本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589.29万元,营业收入1969.66万元;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477.71万元,营业收入312.24万元;海口市演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5.98万元,营业收入357.39万元。
(四)评估费用:参考《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服务项目计费方法,整体报价(含税)最高不超过16.5万元,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方。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

二、资产评估有关要求
(一)工作内容。以2021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3家企业整体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二)参选资格。参选中介机构应具备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相应资质,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
(三)时间要求。中选机构须于中选后3日内,安排能够承担评估任务相应数量的专业人员进场开展工作,并于6月15日对以上三家企业分别提交评估报告。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5月20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8000元。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则不需要);
(4)近3年内没有被国家、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无其他违规、违纪等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扫描。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8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669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由中选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确定中选机构,参选机构须在2021年5月20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报价结束后,最低价确定为中选机构,次低价确定为候补机构。
(3)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评估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由产交所通知报价相同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到产交所提交书面密封二次报价单,二次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首次报价,现场拆封宣读后,最低报价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者为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协议,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参选申请
项目咨询电话:郭先生 ********
报名咨询电话:李女士 ********


2021年5月18日

标签: 中介机构 评估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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