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浓江乡生德库村粮食晾晒场项目-招标公告
抚远市浓江乡生德库村粮食晾晒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本抚远市浓江乡生德库村粮食晾晒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11307G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及自筹,招标人为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新建晒场面积4802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2月至2021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2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及开标地点: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9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下开标,各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06月09日14时00分。
抚远市浓江乡生德库村粮食晾晒场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11307GC********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抚远市浓江乡生德库村粮食晾晒场项目已由抚发改字【202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江乡生德库村粮食晾晒场项目;
2.2建设地点:抚远市浓江乡生德库村;
2.3建设规模:新建晒场面积4802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73元;
2.5计划工期:2021年06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总工期13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2月至2021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信誉要求:
3.4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及开标地点: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下开标,各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06月09日14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监督单位:抚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地 址:抚远市迎宾路政府行政大楼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138*****567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地址:抚远市迎宾路政府行政大楼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崔仁杰
电话:138*****567
电子邮件:sys@zzzb.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