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阜康大队和达坂城大队营院低压(弱电)线路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阜康大队和达坂城大队营院低压(弱电)线路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阜康大队和达坂城大队营院低压(弱电)线路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34-2140XZCJQ0016
一、招标条件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的委托,对该单位阜康大队和达坂城大队营院低压(弱电)线路改造施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阜康大队和达坂城大队营院低压(弱电)线路改造施工项目
2.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3.项目性质:改造工程
4.工程概况:达坂城大队业务用房的原有配电箱更换盘芯,新增会议室、餐厅及健身房配电箱及出线回路,各办公室及宿舍区域安装插座及其管线公共区域在吊顶内施工时需要拆吊顶,施工完毕后吊顶恢复原状。
4.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高支队昌吉大队院内。
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47万元
5.招标内容: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三、投标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5.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6.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21年5月18日起至2021年5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报名成功且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10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在操作平台过程中有问题,请拨打首页400-092-8199咨询。通过报名的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11时00分
4.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人:魏警官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电子信箱:********13@qq.com
联 系 人:李静文
电话:151*****152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①项目编号后六位)
开户银行:昌吉市工行建国西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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