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自购物资 招标公告
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自购物资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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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项目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SJWGS-ZGXM-2021-05 本采购项目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项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省自贡市水务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经建设单位批准,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组织者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对本项目所需绿化苗木,石材,彩灯,交安照明设施,透水混凝土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1《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三局物资〔2019〕581号); 2.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1自贡市东部新城水系工程包括:宜家河河道工程、永田路东段道路工程、长滩河截污干管工程,双凤湿地公园工程。宜家河河道工程全长3782米,属于新建河道,水利工程已施工完成,剩余景观绿化工程;永田路东段道路工程全长0.855Km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长滩河截污干管工程新建管道总长11630米,管径d600~d1200,其中东岸长6350米,管径d600~d800,西岸长5280米,管径d600~d1200;双河口至凤凰坝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主要包括湿地公园(凤凰桥至大同桥段)、枧杆桥提升改造工程、双河口大桥提升改造工程、老新桥闸出险加固工程、光凤路延伸道路工程。 3.2计划工期48个月。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 3.3竞争性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公告附表。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数量如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5.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石材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1.2财务能力要求:石材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2019年和2020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平均不低于壹佰万元人民币。(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1.3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产品生产商每日生产100平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谈判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5.1.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合同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每年至少1份;2020年10月后新注册公司或无供货业绩的响应供应商需出具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 5.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5.1.6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谈判,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代理商谈判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所提供所有资料须为资料的原件原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5.2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绿化苗木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2.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2019年和2020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平均不低于贰佰万元人民币。(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2.3生产能力要求:绿化苗木每天能出售100株以上的证明文件,谈判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5.2.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合同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每年至少1份;2020年10月后新注册公司或无供货业绩的响应供应商需出具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 5.2.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5.2.6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谈判,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代理商谈判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所提供所有资料须为资料的原件原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5.3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彩灯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3.2财务能力要求:彩灯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2019年和2020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每日生产各种规格彩灯200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谈判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5.3.4质量保证能力:谈判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谈判物资生产商具有2019年、2020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合同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每年至少1份。 5.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5.3.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谈判,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代理商谈判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所提供所有资料须为资料的原件原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5.4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交安照明设施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4.2财务能力要求:交安照明设施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2019年和2020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平均不低于贰佰万元人民币。(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4.3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产品生产商每日生产5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谈判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5.4.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合同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每年至少1份;2020年10月后新注册公司或无供货业绩的响应供应商需出具供货质量保证承诺书。 5.4.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5.4.6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谈判,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代理商谈判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所提供所有资料须为资料的原件原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5.5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透水混凝土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5.5.2财务能力要求:透水混凝土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2019年和2020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5.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每日生产各种规格透水混凝土300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谈判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5.5.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合同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每年至少1份。 5.5.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5.5.6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谈判,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代理商谈判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所提供所有资料须为资料的原件原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5.6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5.8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5.9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响应文件单独封装);响应供应商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响应供应商(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5.11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6.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响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18:00前(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103100000018,账号:20110101923000430001付款注意事项:(1)付款单位从农行汇出要选择“跨行”交易,且开户行类别里要选择“其他银行”,不能选择“农业银行”。(2)除农行外的其他行对此账户付款时,对方单位开户行在网银选择“中国农业银行”;开户行全称选择“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3)本账户只支持网银汇款,且汇款时需选择“普通到账”或者“普通转账”;选择“即时到账”或“次日到账”会导致汇款失败,原路退回。)售后不退。并详细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交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响应供应商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1007810613@qq.com邮箱,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通知响应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6.3 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保证金详见公告附表。 6.4各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初次报价开启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后勾选初次报价开启后自动解锁。 7.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8时00分09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初次报价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初次报价开启地点: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板仓工业园区中铁三局项目部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以个人名义办理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板仓工业园区中铁三局项目部 联系人:王会 手机:18628415610 邮箱:1007810613@qq.com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二一年五月 谈判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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