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沥北经济联合社桂和路58、60号厂租赁竞投公告
大沥镇沥北经济联合社桂和路58、60号厂租赁竞投公告
一、招租物业情况
(一)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沥北经济联合社
(二)集体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面积(?O) | 租赁时间 | 上一年租金 (元/月) | 准入条件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交易底价 (元/月/?O) (不含税) |
1 | 桂和路58、60号厂 | 经营性资产 | 大沥沥北桂和路58、60号 | 2406 | 4年 | 678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30 | 16 |
(三)准入条件:没有拖欠沥北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或其它费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四)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当日先交首期租金,之后每季度收取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缴纳当季度租金,租金从计款起每满3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若迟交租金达1个月,甲方有权立即收回物业及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除缴交租金外,另沥北经济联合社收取1800元/年/亩的综合服务款,沥北居委会代收0.1元/月/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款(此款不包括工业垃圾处理款)。
(五)该资产已办理土地使用证:南府集用(2002)第040399号,房产证尚未办理,竞投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该资产坐标及计算面积根据交易方案中《交易资产平面图》中红线图确定。该资产建筑物属出租人所有,中标者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拆除、改建现有建筑,另要严格按供电部门规定高压线下不能乱搭、乱改建筑物,只能按现状使用。
(六)在合同期内,出租方对该物业需要提前收回使用权,出租方会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无条件搬离并退还该物业给出租方,租金、水、电费和其他应缴税费计算到搬离之日止,出租方不作任何物业及设备搬迁等补偿款,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作违约处理。
(七)承租方使用该物业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与生产经营同步投产使用。禁止危化、危废、电池、金属类易燃易爆物品(如镁铝、铝花、铝粉、钛粉等易燃金属)、废旧塑料及电池、废旧家电等设备拆解、水洗、破碎的行业及产业在招标物内经营、生产或存放,若发现有此类经营、生产或存放行为的,视作承租人违约处理,出租方收回物业使用权并解除合同。另外,承租方还须按照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部门要求经营项目,并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不能在租赁物业内违规住人。
(八)在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转让、分租给第三方,否则作承租方违约处理,由此引起的各方面责任和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九)疫情防控期间,各竞投人须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办理电子通行证,配合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防疫工作,如有不配合,视情节可以取消其竞投资格。
二、竞投注意事项:
报名人是指报名参与竞价的人员。
竞价意向人是指已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
竞价人是指被确认有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
(一)如仅有1名竞价意向人,无论是否到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该竞价意向人为竞得人,若该竞得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本交易场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二)如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与竞价,则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
1.若竞价人到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若全体竞价人到场但均没有参与竞价造成无法确定最终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3.若全体竞价意向人均不到场参与竞价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意向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认定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6.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方案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报名须提供:
(1)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经办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个体经营者报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自然人报名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报名地点:大沥沥北联江路412号沥北居委会内大楼经联社办公室(一楼左边第一个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 月25日16: 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标时间、地点
(一)确认身份时间:2021年05 月27日上午09:00-10:00
(二)竞拍会议时间:2021年05 月27日上午10:00
(三)递交资料及开标地点:大沥沥北联江路412号沥北居委会内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大沥北居委会内经联社办公室联系人:梁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5562062
出租方联系人:梁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18807655719,18807655701
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沥北经济联合社
2021年05月18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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