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天眼)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预算咨询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天眼)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预算咨询公告

  现对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天眼)二期(以下简称:智慧天眼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进行预算咨询,欢迎国内有能力的企业针对项目内容参与预算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涵盖织密天眼、做优天网、建强天算、完善天智四个方面,细化为前端智能监控补点、城市治理前端建设、社会视频联网共享、数据资源尽采集、优化视频物联感知网络、健全安全体系、扩容云存储系统、加强云基础设施、升级智能解析中心、加强安全防护体系、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升级及扩容、视频图像大数据平台升级、赋能警务实战应用、承载“智慧公安”等建设任务,主要包括在城区新建高清视频监控一类点2.5万路以及配套的云存储、传输线路、平台应用、资源整合、安全防护设施等。

  二、服务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是进行项目建设及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

  3、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应遵循“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原则,尽可能利用政府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

  4、服务内容

  4.1报价人要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同时需针对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

  4.2报价人需在完成现状调研、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思路,并按照《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福州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及提纲,结合我局相关要求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

  4.3报价人需在智慧天眼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完成整体项目建设概算编制工作。

  4.4报价人需配合我局完成智慧天眼二期项目初勘工作,并充分考虑其中的网络、电力等因素。

  4.5报价人根据我局需求,结合前期初勘工作对2.5万路点位进行地图标注绘制工作。

  4.6报价人需配合我局完成项目相关评审工作。

  4.7本项目需配备专职技术人员,组建项目团队,含项目经理,并根据项目具体要求派出相应技术人员参与项目。

  4.8针对本次项目,报价人需自行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车辆。投标人在项目过程中产生的调研费用、评审费用、文档打印费及方案编制过程中的查勘、设计、方案评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变更、现场施工指导等完成项目标的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5、费用支付方式:签订可研初设报告编制服务合同后支付5%,经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通过后再支付5%,余款(90%)待市政府同意智慧天眼二期项目立项并确定预算后支付。

  三、报价公司相关要求

  报价公司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人还需提供授权函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报价公司可将预算咨询结果(材料密封,加盖公章)于2021年5月22日0点前邮寄或送至福州市公安局科通处。

  联系人:蔡警官

  联系电话:****-********159*****154

  邮寄地址:福州市津门路11号 邮编:350001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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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预算 方案编制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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