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展厅布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展厅布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展厅布展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426文件号批准,实行代建管理,项目使用单位是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项目代建单位为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将采用两阶段招标法进行招标,第一阶段设计方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已编制完成具备施工招标条件,请前期参与方案设计的有效投标企业参与本阶段投标。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展厅布展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本项目选址在银川市宁夏职业教育中心规划区内,大连路以北、金波路以东;

2.3招标内容:布展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技术要求中的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为具有展览展示、展厅布展设计及施工资质的专业公司;

3.2拟派的本项目设计师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类似展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4投标单位应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前期参与方案设计的有效投标企业,请于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7月1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设计师职称证、类似业绩、无行贿受贿等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企业报名经确认后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同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3年7月16日8:30分前。

5.2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13年7月16日 8:30分整。

6.2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锐

电 话:137*****861

使用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联 系 人:宋少涛

联系电话:138*****610

招标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瑾

业务咨询:****-*******-***

报名电话:400 009 2012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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