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彭山中心城区鲜花采购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2021年彭山中心城区鲜花采购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05-18 17:56
各潜在供应商:
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21年5月14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2021年彭山中心城区鲜花采购进行了需求论证,并根据论证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彭山中心城区鲜花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元;最高限价为*******元。
五、采购需求论证事项:1、该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2、采购数量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3、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5、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以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联系人:佘老师
联系电话:***-********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标签: 论证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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