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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购买长乐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购买长乐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乙方:福州市长乐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MHZB[DY]*******的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购买长乐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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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190299 其他社会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负责对乡镇社工站社工的资格审核、登记管理和集中培训,做好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实务指导,制定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规范性,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绩效评估等。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及实施方案要求:在区级层面成立长乐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作为指导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等活动的管理平台,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驻站社工的资格审核、登记管理和集中培训,确保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规范性,对项目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绩效评估等。3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驻站社工的资格审核、登记管理和集中培训,确保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规范性,对项目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绩效评估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政法小区公安2号楼;

4.3交付条件: 以业主合同为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承接长乐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项目,要指导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和管理等活动的管理平台,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驻站社工的资格审核、登记管理和集中培训,确保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规范性,对项目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绩效评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里的工作内容,合同期内甲方每年对乙方开展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内容包含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运营管理和监督机制、社工行业管理制度、对社工站社工督导培训计划、社工站评估标准、社工站奖励制度等,以及招标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的行业标准规定,均是验收依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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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3.33 按年支付
2 33.33 按年支付
3 33.34 按年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1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长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具体处理程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当事双方开庭,仲裁委员会裁决,履行裁决结果。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项目第一年制订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运营管理和监督机制1套,并于第二年内修订完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绩效测评,确保社会工作服务专业性、规范性;每月进行服务、媒体报道等数据统计与监测,借助媒体平台宣传乡镇(街道)社工站; 14.2制订社工行业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对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开展资格审核、登记管理、变更报备等,按照需要开展督导选拔和培养,鼓励辖区居民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 格证书,建设一支资质达标、素质过硬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队伍; 14.3制订督导、培训计划,每年对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集中培训4场及以上;做好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实务指导,提升社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和质量; 14.4第一年制订乡镇(街道)社工站评估标准1套,并于第二年内修订完善;每年对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评估2次及以上;在每次评估前组织评估标准解读,采用多种形式多主体参与方式进行评估,每次评估结束后出具评估报告1份,对服务发展和政策完善提供建设性建议; 14.5制订乡镇(街道)社工站奖励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乡镇(街道)社工站行业评优,落实长乐区社工人才扶持政策,营造社工行业争优创先氛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乙方:福州市长乐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住所:长乐区政法小区公安2号楼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政法小区公安局2号楼
单位负责人:胡敏辉单位负责人:李小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周巧梅
联系方法:138*****555
联系方法:136*****91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乐支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5512

签订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签订日期:2021年0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作服 民政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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