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信息化改造招标公告
教育局信息化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教育局(事业)委托,对崇明县教育局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明县教育局信息化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20-********-****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编号:CMZFCG2013-036
业主:崇明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信息化改造
采购内容:短焦多媒体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及软件、智能控制终端、无尘书写板、数字式展台、钢制讲台、台式电脑等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件,投标供应商可投一个或两个包件,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不得兼中兼得。
采购数量:包件一(中学)约589套,包件二(小学)约409套
具体数量详见《货物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包件一 2121万元,包件二 1554万元
具体设备的品种数量及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所有投标设备须送样品,并完成调试安装并根据要求进行演示。
4、交付地址: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3)投标人所提供的台式电脑(主机及显示器)须列入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4)必须是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其中短焦多媒体投影机及交互式电子白板须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专项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经销商);
5)上海市境内有固定的供货、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1月份或2013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8)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中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06-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6-28 16: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申请。
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3)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专项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5)提供台式电脑(主机及显示器)的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产品证明。清单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为准。(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下载http://www.ccgp.gov.cn/ 打印相应的产品清单,并用有色记号笔将相应的投标机型进行划线标注后装入报名资料中。)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点击下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即可。)
7) 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3年1月份或2013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投标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8) 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原件扫描件。(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9) 投标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采购,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网上投标操作的培训,项目现场答疑将同步进行。
网上投标操作培训时间为2013-6-24 9:30,培训地点为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现场答疑时间为2013-7-8 9:30,现场答疑地点为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3-06-2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07-1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1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1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欢
联系电话:*********8576
传真:********
采购人:崇明县教育局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新崇北路308号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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