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科研组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科研组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青党校科字〔2020〕16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科研成果登记
科研组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科研成果登记和科研组织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科研成果的登记采用网上个人填报、科研处审核的方式进行。为了提高质量,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和安排好此项工作。
2、成果登记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3、登陆步骤:①输入网址:192.168.4.157;②进入智慧校园→输入用户名(个人姓名)、密码(初始密码为888888)(选择教务管理系统);③右上角选择教师角色;④选择科研管理→科研成果管理;⑤右上角选择申报登记,按要求填写科研成果;⑥点击保存。
4、科研成果和科研组织奖的登记及考核根据《校院科研管理制度》(青党校发〔2017〕33号)《校院科研组织奖评选办法》(青党校发〔2013〕34号)《校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青党校发〔2014〕6号)内容和计分标准逐项进行登记及量化计分。
5、《科研量化考核统计表》《科研组织协调工作考核汇总表》可在校园网“科研动态”栏中下载。
6、请各部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登记。如未能按时填报的科研成果,明年进行补登,但不计入当年的科研工作量。12月1日之后产生的成果明年进行补登。科研处12月7日—12月9日到各部门进行审核,各类科研成果均需提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成果原件的不予审核。
7、各位教职工在登记的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性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唐剑锋
联系电话:*******
科 研 处
2020年11月11日
抄送:各校委,一级巡视员。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科研处 2020年11月11日印
标签: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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