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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采购果皮箱采购项目
2020年采购果皮箱采购项目
2020年采购果皮箱采购项目 | 2021-05-19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福建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FZYX[GK]*******-2的2020年采购果皮箱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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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9901 垃圾容器 | 果皮箱 | 中业环保 | 500(个) | 998 | 499000 | 国内 | 外箱体1000*400*1000(±10mm);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玖仟元整(¥49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中心;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分类果皮箱使用材料及要求:主要材质使用不锈钢板、玻璃钢材质。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二)外箱体基本参数: ★1、规格(mm):1000*400*1000(±10mm) ★2、顶盖(mm):规格尺寸1000×400(±10mm),采用厚度1.0mm的304#不锈钢板制作成型; ★3、支柱:左右支柱采用厚度0.7mm的304#不锈钢一体制作成型,表面做拉丝效果; 4 、垃圾投放口:采用厚度0.7mm的304#不锈钢板通过数控激光切割,然后折弯焊接成型,焊接固定在箱体上,具备不伤手、牢固耐用、安全防盗、光滑方便清洗、避免水腐等特点; 5、果皮箱门板:果皮箱正反两面门板采用厚度0.7mm的201不锈钢折弯焊接成型,表面烤漆,颜色按垃圾分类标准颜色进行,门板内侧做加强处理; 6、灭烟及有害口:两个垃圾投口之间设有灭烟投放口,内置烟灰收集盒,烟灰盒采用玻璃钢制作成型。箱体两个门板中间设置有害垃圾投口,内置有害收集盒,收集盒采用玻璃钢制作成型; 7、底座:底座为双层设 计,采用0.7mm厚的304不锈钢板制作成型; 8、果皮箱底部设底座固定梁2条,每条梁预留螺栓孔2个;内置固定膨胀螺栓4只,膨胀栓规格为Φ8×120mm, 具有防盗功能; 9、锁具:配置专用不锈钢锁,门与桶身连接处使用不锈钢排铰,桶身连接安装弹簧,解决了平常清洁工人不锁门的问题。 10、门板烤漆采用户外塑粉静电喷涂(烤漆),颜色为蓝色和黄色(实际采购果皮箱颜色以采购人所提供参照物颜色为准),产品表面处理执行标准:表面喷塑(烤漆)光泽度执行标准GB1743要求进行;表面喷塑(烤漆)硬度执行标准GB1730要求进行;表面喷塑(烤漆)冲击度执行标准GB1732要求进行;表面喷塑附着执行标准GB1720或GB9286要求进行; 11、箱体严格按照福州垃圾分类要求的标志和颜色,采用丝网印刷技术印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标识,双面印刷,侧面标语根据采购人要求印制。印刷油墨采用户外专用防紫外线油墨,预防油墨脱落,色彩鲜艳度能保持5年以上。 (三)内桶基本参数: 1、内桶尺寸(mm):L350*W300*H505(±3mm)。 2、内桶工艺:采用厚度2.0mm的玻璃钢材质整体模压一次性成型,方便清洁、抗腐蚀、防火、耐酸耐碱、防冻耐热。 3、桶口外沿加强筋:桶口外沿需有6条与内桶一体成型的加强筋连接桶身,加强桶身与桶口的强度,延长内桶使用寿命; 4、内桶提手:除桶口边缘设置常规波浪纹提手外,在桶身靠下部分两面分别设置了与桶身一体模压成型的规格为(高150*宽100mm*深22mm(±3mm)凹形提手,方便提起整个内桶倾倒垃圾,从而使清洁操作更人性化,更方便环卫人员的日常作业; 5、内桶底部:内桶底部设有密集型蜂窝状加强筋,有效加强底部承重度与耐磨度。蜂窝状加强筋四角均设有加高防撞条,可有效阻挡内桶掉落地面时对桶底造成的冲击损坏。蜂窝状加强筋和加高防撞条均需与内桶一体模压成型,底部双层防护更有效的延长内桶使用寿命; 6、内桶容积:单个内桶容量≥50L,内桶上口与垃圾投放口吻合,避免垃圾投放时外漏,内桶内外表面平整光滑; 7、分类收集: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灭烟板”“有害垃圾”标识;采用丝网印刷技术,分类标识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保证三年内标志色无明显退色。 8、注:所有货物规格、尺寸为固定值的(指未标注范围值或偏离值),均允许误差±3%。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出厂检验 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出具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6.1.2初验收: 货物送至甲方仓库,甲乙双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 6.1.3最终验收: 甲方对产品有疑虑时,可以委托的专业技术专家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1.4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1.5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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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等使用问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签订合同95%的款项。须提供相应的发票送至采购人处。 | |
2 | 5 | 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5%,无质量等使用问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签订合同剩余款项。须提供相应的发票送至采购人处。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3年。
10、违约责任
10.1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则视为违约,需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赔偿款给对方。 10.2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产品相关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14.2 售后相关要求 乙方完全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14.3 权利与责任 14.3.1 甲方负责提供和协调安装地点。 14.3.2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安装与调试。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二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州市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乙方: | 福建中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5公里处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象园街道国货东路273号永延综合楼二楼 |
单位负责人: | 林江 | 单位负责人: | 朱晓冰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690 | 联系方法: | 159*****80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
签订日期:2021年05月19日
标签: 果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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