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昌鑫机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昌鑫机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昌鑫机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1-05-1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近期拟对沈阳昌鑫机械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3户债权包含本金合计人民币1192.68万元及利息、费用。债权分布在沈阳、大连、朝阳地区,各户债权具体情况如下(利息计算至2021年5月10日):

一、沈阳昌鑫机械有限公司债权

企业所在地: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堡村

债权总额:人民币1,100.82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司持有沈阳昌鑫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本金600.00万元,截止2021年5月10日的利息500.82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靳庆连、刘海英。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沈阳昌鑫机械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6日,营业执照号:****************39,注册资本152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海英,经营场所:辽宁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堡村,经营范围:铸造件生产与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不含危险废旧物),计算机设备研发、系统集成与网络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资产亮点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沈阳昌鑫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康平县经济开发区的一宗面积为13355.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六处面积合计为8181.93平方米房产(2间厂房面积6768.83平方米、1间办公楼884.79平方米、3间设备间528.31平方米)。上述房产、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抵押物厂区整体情况保持较好。

窗体顶端

该债权已取得法院胜诉判决,我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对偿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抵押物房产、土地使用权为整体厂区院落,较为规整,水电设施齐全,地处康平县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交通便利,是较为理想的生产办公场所。

二、大连东方乐器有限公司债权

企业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长岭子村

债权总额:人民币1,190.05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司持有大连东方乐器有限公司债权本金592.68万元,截止2021年5月10日的利息607.54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大连东方乐器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1995年11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W,注册资本为1178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胥志杰,企业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长岭子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乐器及其配套产品。

(三)资产亮点

原债权人已在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对债务人提起诉讼,2011年10月31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达《民事判决书》([2011]旅民初字第2042号),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抵押物为大连东方乐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旅顺口区长城街道长岭子村的划拨土地使用权8300平方米及地上房产5515.09平方米、大连东方乐器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68台。抵押房产共五处,用途分别为办公楼、厂房、仓库、锅炉房,具备使用条件,抵押资产具有一定变现价值。

三、喀左县钰铭铸造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喀左县大城子镇小城子村

债权总额:人民币118.79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喀左县钰铭铸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0万元,截止2021年5月10日利息118.79万元,债权总额118.79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陈海琴、林世春、徐玉和。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喀左县钰铭铸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5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8,法定代表人:陈海琴,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营业期限自2006年06月05日至2027年08月07,住所:喀左县大城子镇小城子村,经营范围:铸件、汽车配件加工、矿山机械配件加工;房屋出租;常压锅炉生产。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 5月 19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 5月 19日


标签: 处置 债权 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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