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义村乡村振兴易腐农作生产垃圾(秸秆)处理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2021年新义村乡村振兴易腐农作生产垃圾(秸秆)处理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合作镇2021年新义村乡村振兴项目易腐农作生产垃圾(秸秆)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说明:

内容

项目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发酵槽

3m*15m*1.2m(M5 1砖内墙 标准砖,抹水泥砂浆10mm砖墙内墙)

1

发酵槽

3m*15m*1.2m(M5 1砖内墙 标准砖,抹水泥砂浆10mm砖墙内墙)

1

半湿物料粉碎机

卧式2-3吨/小时

1

皮带输送机配电动

宽600mm*长3000mm

1

青储铡草机

5吨/小时 7.5kw/h

1

全自动槽式简易翻抛机

宽3米带转移车

1

设备安装,电箱安装,电气配管管敷设等电配套

相关设备所有

1

菌种液

300

公斤

6平方三相电线

30

10平方三相电线

30

16平方三相电线

30

工艺调试

1

总计

含税

113000元

一、本项目财政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拾壹万叁仟元整(113000元),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设备相关内容;

3、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具有易腐或者有机垃圾好氧处理设备);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2、本次询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定价。询价响应成交后,报价即为成交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包括完成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需求中的全部服务的费用及相应的税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附件、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使用培训、税金、质保、售后服务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的税金等一切费用。服务费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

3、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服务质量。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9*****397

代理单位: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甜甜

联系电话:****-********

4、报价文件构成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必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法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除外);

(4)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5)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6)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必查);

(7)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五)。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52510:00-10:30密封送至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启东市汇龙镇民乐路万豪花园南门29幢别墅)进行登记(只接收直接送达),登记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现金形式,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递交),逾时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询价公告费用1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6、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2000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投标保证金须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从未使用过的全新设备,产品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行业及国家标准。

2.质保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一年(含)以上(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按原厂质保期计算。自验收合格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3.售后服务要求: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须在1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负责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货物,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

4.供货与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单位的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

5. 交货、安装地点:启东市合作镇(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6. 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单位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7.约定事项:

(1)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业主指定地点安装到位,免人工费安装和调试。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

2、签订合同

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到场安装且调试完毕,并于一个月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标签: 安装 处理 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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