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劲港路(S239-奔牛港务)改造工程等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北区]劲港路(S239-奔牛港务)改造工程等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劲港路(S239-奔牛港务)改造工程等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1】54、57、58、59、60、61号 | (2)投资总额:20296.29万元 |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 (4)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5)结构类型:/ |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7-2021.12 | |
(8)招标范围:劲港路(S239-奔牛港务)改造工程、薛家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顺园路(汉江路—正强路)改造、奔牛运河景观生态廊道三期(南岸)、X209魏安路(G346-新魏桥)改造工程、X302安西路(新西路—振兴路)、龙魏路(薛安线-嫩江路)改造工程、黄河路(龙江路-薛冶路)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Y538运南西路(S239-丹阳界)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
3、标段划分:
标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安造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 |
001 | 劲港路(S239-奔牛港务)改造工程等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 / | 17306.08 | 设计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满足招标公告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联合体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4、资格审查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
(1)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在投标企业作为项目负责人承建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工程验收记录所载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或合同所载内容为准】。
上述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总承包合同,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
③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
④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三),相关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承接工程”板块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2)投标设计负责人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在投标企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承建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时间、工程造价、设计负责人以合同所载为准】。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
②市政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总承包合同,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
③如合同不能证明相关指标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三),相关指标以原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投标所需材料”板块,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5、其他报名条件: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2)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常建[2018] 50 号文执行。
(3)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5)所有投标单位主办方须具有常州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已参加信用考核的市政企业,以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中的信用考核得分参与投标;本地新办市政企业或新进我市外地市政企业未参加信用考核的,以常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初始市政信用分参与投标。
(6)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执行。
6、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6.1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相应版块中。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附件二)。
6.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投标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本项材料按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相应版块)。
特别提醒:
1因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管理系统在机房升级维护中出现异常情况,请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企业诚信库中所有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按照“关于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一“投标人‘不见面’开评标操作指南”在电脑前操作。
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 “ 不见面 ” 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 不见面 ” 办理指南的工程交易办理指南),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4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 “ 常州开标大厅系统 ”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则该投标人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6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⑦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未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后审的依据。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 5 月 19 日至 2021年 5 月 24 日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5 月 19 日至 2021年 6 月 21 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9、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czgcjy.com/czztb/。
二、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三、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单位,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由于招标文件模块限定,评标办法以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为准。
五、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六、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招标人: | 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 | 地址: | 常州市钟楼区龙江中路96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 | 冯秋霞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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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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