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的招标公告
[0]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的招标公告
[0]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 | ||||||||||||||||||||||||||||||||||||||||||||||||||||||||||||||||||||||||||||||||||||||||||||||||||||||||||||||||||||||||||||||||||||||||||||||||
标段编号 | ****************-BD-001; | 标段名称 | 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 (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0】0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规划路以北、南京路以西、板闸干渠以南、翔宇大道以东。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646.72平方米(合39.97亩),总建筑面积56829.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1976.06平方米(其中四层住宅13108.21平方米、五层六层住宅18213.85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4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夹层不计容)227.32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54平方米、配电房180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853.58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面积20634.60平方米、夹层面积4218.98平方米),人防面积3978.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5085.26万元。详见地块总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淮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 2.1.3合同估算价:20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6月15日(大约竣工时间,具体以开工时间起算,日历天内完成)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含相关审查费用)、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有方案二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公共区域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设计、室内装饰、幕墙、照明、太阳能、电梯、雨水收集系统、绿色建筑、地源热泵(仅含合院、叠加方案设计、打井、地下管道安装施工)、桥梁、PC构件设计、车库入口雨棚、地下、地上标识标牌(含室外消防登高面画线等)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②负责本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与拆除、临时围墙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抱鼓石采购安装,负责工程现场的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③消防、智能化、雨污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障工作,直至交付使用;④红线外代建市政道路(550米,15米宽+140米,10.5米宽)及配套设施;⑤本项目的综合管网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设计、景观绿化施工、正式用电、水、气设计及施工、有线电视接入、三网合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⑥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修改承包范围的权利。⑦按照已批复的地块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淮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要求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设计负责人不存在无在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负责人不存在无在建) 说明: “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备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R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备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R3.3.2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6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0年1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施工企业正式员工。 3.7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至2021年6月7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陈超 137*****470(新点软件),董倩153*****178(广联达软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翔宇中道3号3楼 地 址:淮安市中天西城广场2号楼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300 联 系 人:王晓红联 系 人:王美林 电 话:****-********电 话:177*****5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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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0】0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规划路以北、南京路以西、板闸干渠以南、翔宇大道以东。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646.72平方米(合39.97亩),总建筑面积56829.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1976.06平方米(其中四层住宅13108.21平方米、五层六层住宅18213.85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4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夹层不计容)227.32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54平方米、配电房180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853.58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面积20634.60平方米、夹层面积4218.98平方米),人防面积3978.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5085.26万元。详见地块总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淮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 2.1.3合同估算价:20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6月15日(大约竣工时间,具体以开工时间起算,日历天内完成)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含相关审查费用)、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有方案二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公共区域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设计、室内装饰、幕墙、照明、太阳能、电梯、雨水收集系统、绿色建筑、地源热泵(仅含合院、叠加方案设计、打井、地下管道安装施工)、桥梁、PC构件设计、车库入口雨棚、地下、地上标识标牌(含室外消防登高面画线等)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②负责本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与拆除、临时围墙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抱鼓石采购安装,负责工程现场的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③消防、智能化、雨污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障工作,直至交付使用;④红线外代建市政道路(550米,15米宽+140米,10.5米宽)及配套设施;⑤本项目的综合管网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设计、景观绿化施工、正式用电、水、气设计及施工、有线电视接入、三网合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⑥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修改承包范围的权利。⑦按照已批复的地块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淮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要求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设计负责人不存在无在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负责人不存在无在建) 说明: “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备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R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备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R3.3.2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6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0年1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施工企业正式员工。 3.7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至2021年6月7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陈超 137*****470(新点软件),董倩153*****178(广联达软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翔宇中道3号3楼 地 址:淮安市中天西城广场2号楼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300 联 系 人:王晓红联 系 人:王美林 电 话:****-********电 话:177*****5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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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 | ||
标段编号 | ****************-BD-001; | 标段名称 | 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 (EP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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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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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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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0】0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规划路以北、南京路以西、板闸干渠以南、翔宇大道以东。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646.72平方米(合39.97亩),总建筑面积56829.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1976.06平方米(其中四层住宅13108.21平方米、五层六层住宅18213.85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4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夹层不计容)227.32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54平方米、配电房180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853.58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面积20634.60平方米、夹层面积4218.98平方米),人防面积3978.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5085.26万元。详见地块总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淮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 2.1.3合同估算价:20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6月15日(大约竣工时间,具体以开工时间起算,日历天内完成)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含相关审查费用)、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有方案二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公共区域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设计、室内装饰、幕墙、照明、太阳能、电梯、雨水收集系统、绿色建筑、地源热泵(仅含合院、叠加方案设计、打井、地下管道安装施工)、桥梁、PC构件设计、车库入口雨棚、地下、地上标识标牌(含室外消防登高面画线等)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②负责本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与拆除、临时围墙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抱鼓石采购安装,负责工程现场的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③消防、智能化、雨污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障工作,直至交付使用;④红线外代建市政道路(550米,15米宽+140米,10.5米宽)及配套设施;⑤本项目的综合管网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设计、景观绿化施工、正式用电、水、气设计及施工、有线电视接入、三网合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⑥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修改承包范围的权利。⑦按照已批复的地块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淮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要求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设计负责人不存在无在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负责人不存在无在建) 说明: “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备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R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备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R3.3.2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6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0年1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施工企业正式员工。 3.7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至2021年6月7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陈超 137*****470(新点软件),董倩153*****178(广联达软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翔宇中道3号3楼 地 址:淮安市中天西城广场2号楼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300 联 系 人:王晓红联 系 人:王美林 电 话:****-********电 话:177*****5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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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已由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0】0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自然(开)挂2019第12号地块住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规划路以北、南京路以西、板闸干渠以南、翔宇大道以东。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6646.72平方米(合39.97亩),总建筑面积56829.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1976.06平方米(其中四层住宅13108.21平方米、五层六层住宅18213.85平方米、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4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夹层不计容)227.32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54平方米、配电房180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853.58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面积20634.60平方米、夹层面积4218.98平方米),人防面积3978.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5085.26万元。详见地块总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淮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 2.1.3合同估算价:20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7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6月15日(大约竣工时间,具体以开工时间起算,日历天内完成)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设计(含相关审查费用)、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有方案二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公共区域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人防设计、室内装饰、幕墙、照明、太阳能、电梯、雨水收集系统、绿色建筑、地源热泵(仅含合院、叠加方案设计、打井、地下管道安装施工)、桥梁、PC构件设计、车库入口雨棚、地下、地上标识标牌(含室外消防登高面画线等)等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内容】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②负责本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与拆除、临时围墙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抱鼓石采购安装,负责工程现场的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③消防、智能化、雨污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障工作,直至交付使用;④红线外代建市政道路(550米,15米宽+140米,10.5米宽)及配套设施;⑤本项目的综合管网设计、室外景观绿化设计、景观绿化施工、正式用电、水、气设计及施工、有线电视接入、三网合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⑥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人有修改承包范围的权利。⑦按照已批复的地块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表和淮安市规划局规划条件要求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设计负责人不存在无在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负责人不存在无在建) 说明: “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备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R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2)设计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3)施工业绩: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类似业绩; 备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R3.3.2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3.3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3.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6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0年1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施工企业正式员工。 3.7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至2021年6月7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陈超 137*****470(新点软件),董倩153*****178(广联达软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交通控股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翔宇中道3号3楼 地 址:淮安市中天西城广场2号楼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300 联 系 人:王晓红联 系 人:王美林 电 话:****-********电 话:177*****5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qq.com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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