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公告

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公告

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YY-Q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已由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

2.2 工程规模:*******.23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实行有限数量制,摇号确定中标人.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上岗)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须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登记”(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4、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要求,投标人须是项目所在地注册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5 月 19日2021年 5月 25 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cztb.cn.com)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投标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qcztb.cn 首页—企业注册—投标人注册(建设工程板块),用注册时产生的企业编号和密码<新账号注册需中心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完成注册后直接在网站首页“企业登录”处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

4.2 投标保证金: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 5 月 26日16:00前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 月 27 日 9 时00分,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134*****198

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2021年 5月 19 日

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蕲春县刘河镇石马山村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建 加工厂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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