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开展唐氏筛查补助项目公告

我院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开展唐氏筛查补助项目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进生育健康全程服务,保障全面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减少重大出生缺陷疾病的发生,根据《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遵义市预防出生缺陷开展唐氏筛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遵市卫计发〔2018〕27号)文件精神,特开展此项工作。
一、项目实施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户籍已婚孕妇中实施。
二、项目经费来源
市级财政预算中列支。
三、项目实施单位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18 年 10 月 1日—2019 年 12 月 31日止。
五、项目内容及标准
(一)筛查项目内容
对孕15周-20周6天的农村户籍已婚孕妇开展一次唐氏综合征筛查三联。
(二)补助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黔价医药〔2009〕239 号)文件,唐氏综合征三联筛查:140元/次收费标准,对播州区户籍的农村已婚孕妇按每名4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流入播州区的8个贫困县(务川、正安、道真、凤冈、湄潭、桐梓、习水、赤水)农村户籍已婚孕妇按每名7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流入播州区的非贫困县农村户籍已婚孕 妇按每名4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办理流程
(一)身份确认
补助对象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合医卡(证)及母子健康手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填写《遵义市预防出生缺陷开展唐氏筛查补助项目登记册》;补助对象应在《登记册》上签字并按手印,接诊医师将开具唐氏综合征筛查三联检验单,并在检验单和母子健康手册上加强盖“出生缺陷筛查补助项目减免章”。
(二)手续办理
补助对象持盖有减免章的检验单到门诊收费室办理减免手续,支付自付部分后,再到相应科室进行相应检查,检查结果由接诊医师进行指导,筛查阳性者由遗传咨询医师进行指导。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
2018年10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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