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09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B-ZC-2021-019

2、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853,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1包, 1 批,预算金额:358,000.00,项目概况:10台发电机、20件对讲机、100把手持式应急灯等产品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

第2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2包, 1 批,预算金额:937,000.00,项目概况:318顶12平方米单帐篷、200顶12平方米棉帐篷等产品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

第3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3包, 1 批,预算金额:558,000.00,项目概况:500套棉衣裤、500床棉被等产品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11 00:00:00至 2021-06-2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发售文件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26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1包,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第2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2包,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第3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3包,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注:1、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派一名委托人现场报名,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2、获取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文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获取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09 14:0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新农投大厦

联系人: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9日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09 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B-ZC-2021-019

2、项目名称: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853,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1包, 1 批,预算金额:358,000.00,项目概况:10台发电机、20件对讲机、100把手持式应急灯等产品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

第2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2包, 1 批,预算金额:937,000.00,项目概况:318顶12平方米单帐篷、200顶12平方米棉帐篷等产品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

第3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3包, 1 批,预算金额:558,000.00,项目概况:500套棉衣裤、500床棉被等产品采购,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11 00:00:00至 2021-06-2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发售文件至投标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26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1包,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第2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2包,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第3包: 西安市鄠邑区基层备灾点救灾及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第3包,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注:1、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派一名委托人现场报名,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2、获取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文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获取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09 14:0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新农投大厦

联系人: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汛物资 救灾 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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