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办公机具及对讲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安局办公机具及对讲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辉县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辉县市公安局办公机具及对讲机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辉县市公安局办公机具及对讲机项目
二、文件编号:辉财谈判采购[2006]16号
三、采购内容:Ⅰ标段:光盘刻录机20台、数码摄像机21台、数码录音笔22台、数码相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扫描仪2台、传真机1台、一体化速印机1台。Ⅱ标段:对讲机100台。(所有设备必须与公安网接轨、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
四、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B、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6年6月6日至6月14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30
六、购买谈判文件地点:辉县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辉县市财政局三楼)
七、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2006年6月15日上午9:00
九、谈判地点:辉县市政府采购招标大厅(辉县市财政局西三楼)
十、联系人:岳红燕、张光明
电话: 138*****663****-*******
十一、购买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辉县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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