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职业中专田径场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保靖县职业中专田径场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保靖县职业中专田径场重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职业中专田径场重建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靖县职业中专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已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靖县职业中专田径场重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保靖县职业中专学校内
2.3 规模:计划投资为189.24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部分装饰、安装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19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保靖县职业中专田径场重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保靖县职业中专田径场重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乾州支行
银行账号:1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须同时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行政鲜章,否则,将被拒绝)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 年7月1日每天上午9:00时~下午5: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大院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保靖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保靖县迁陵镇)。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保靖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补充的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人:保靖县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保靖县迁陵镇东门街1号
联 系 人:宿先生
电话:139*****7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209国道同兴路
联系人: 陈先生(188*****576) 尚小姐(186*****865
电 话:****-*******
传真:****-*******
邮箱:hncxzc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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