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平安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招标公告
泽普县平安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泽普县平安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由泽政复【2013】2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泽普县平安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泽普县气象局南侧,泽普县政府西侧
2.3 建设规模:1#楼建筑面积为3912.9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五层;2#楼建筑面积为3028.86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3#楼建筑面积为2264.36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2.4 总建筑面积: 9206.2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积)
2.5 本项目招标共分施工一个标段和监理一个标段。
2.6 项目投资:约1500万元
2.7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监理能力,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疆外企业在投标时法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分至20:00分(北京时间),到新疆信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到泽普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登记接受监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188*****5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36号丰材小区C栋2单元261室
联系人:荣建宝 联系电话:****-******* 159*****998
监督电话: 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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