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高级中学公寓楼、学生餐厅及师生服务部经营资格出让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一高级中学公寓楼、学生餐厅及师生服务部经营资格出让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



辉县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辉县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寓楼、学生餐厅及师生服务部经营资格出让项目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辉县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寓楼、学生餐厅及师生服务部经营资格出让项目
二、文件编号:辉财谈判采购[2007]3-CX号
三、谈判内容:辉县市第一高级中学公寓楼、学生餐厅及师生服务部经营资格出让20年。
四、参加竞争性谈判者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资本金或资产证明不少于400万元,具有一定的餐饮业、公寓管理经营经验;
3、需具备至少4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证书(主要指厨师、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7年2月12日至3月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六、购买谈判文件地点:辉县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辉县市财政局主三楼)
七、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递交谈判文件截至时间及谈判时间:2007年3月8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辉县市政府采购招标大厅(辉县市财政局西三楼)
十、联系人:张全洲、张光明、李国利电话:0373—*******、0373—*******
十一、购买文件时必须携带资料:
1、具有学校后勤管理经验,提供合同或协议;
2、需具备至少4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证书;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及单位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购买文件时应准备上述证明文件以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辉县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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