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肉品批发市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肉品批发市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的编号为WZZB-*******的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肉品批发市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榕政办[202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肉品批发市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肉品批发市场;
2.3.工程建设规模:主要针对原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站进行升级改造;
2.4.投资总额:工程费用限额700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设计要求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2.6.2.设计要求:肉品批发市场废水主要来自屠宰清洗、解体冲洗、内脏清洗和地面冲洗以及牲畜粪便废水等废水。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主要成分有:动物粪便、血液、动物内脏杂物、畜毛、碎皮肉和油脂等有机物,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本次改造主要针对原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站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污水站日水量处理约1000m3,垃圾中转站日处理量约100吨;无害化日处理量约1吨。
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标准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污水处理设施力求占地面积小,尽量利用现有的结构设施建设,工程投资省,运行能耗低,处理费用少,劳动强度低。
以上未提及的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标准、规范或行业惯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7 月开工,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上述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均为暂定,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环境工程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设计单位,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在2020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等级D级的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在电子税务局打印的纳税等级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
3.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5月 19日至2021年0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以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平面图)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WZZB-*******投标保证金”不可简写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肆佰元整(¥44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7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22.44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通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冻品批发市场商务楼五楼企管部;
电话:****-********;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潘夏雪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WZZB-*******”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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