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小学舞蹈室、乒乓球馆及校园舞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七小学舞蹈室、乒乓球馆及校园舞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香洲区第七小学舞蹈室、乒乓球馆及校园舞台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受珠海市香洲区第七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香洲区第七小学舞蹈室、乒乓球馆及校园舞台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HZDF-GK2013-061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香洲区第七小学舞蹈室、乒乓球馆及校园舞台改造工程


2.项目内容:对香洲区第七小学舞蹈室、乒乓球馆及校园舞台进行改造。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元)。


4.报价上限: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元)。


注: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作无效文件处理。


5.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06 月 26 日~ 2013年 07 月 02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至5点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07 月 16 日15:00~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 年 07 月 16 日 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一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伟建 联系电话:0756-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邮编:519000


联系人:纪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9012


珠海市香洲区第七小学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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