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分公司聚乙烯2021年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分公司聚乙烯2021年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分公司聚乙烯2021年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签约单位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聚乙烯2021年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材料名称:聚乙烯;
2.2数量:年采购量约为480吨;
2.3技术规格:聚乙烯为包材厂、纸加工事业部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年采购量约为480吨。产品使用原厂包装,每袋重量为25KG。包装袋防水、防火、防晒。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安泰分公司院内(按甲方要求);
2.5交货期:由于受生产场地限制,每批次送货量≤30吨,按生产订单需求接到通知后3个自然日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禁止挂靠和转包,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pdf格式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719694450@qq.com。并在邮件 正文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等信息,报名后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有效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3 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6月10日9时0分,地点为 湖南长沙市天成国际大酒店10楼会议室1。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湖南长沙市天成国际大酒店10楼会议室1。
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
招 标 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
联 系 人:易平
电话:1897501008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B座1303
联 系 人:刘其乐莫格、马鸿钰
联系方式:13224842547、15547757007
电子信箱:719694450@qq.com
标书款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账户号码:4779 0040 4210 8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账户号码:4779 0040 4210 123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之前到帐或款项用途不明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1年 5月 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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