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辐射环境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省级辐射环境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省级辐射环境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核安全局的委托,对省级辐射环境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ZC********491、13ZB755CG0609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进口产品)
使用及交货单位:辽宁省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共七类产品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固定式连续监测系统(固定式NaI连续监测系统、便携式(LaBr3)γ辐射监测系统) | 套 | 2 |
2 | γ辐射连续测量系统 | 套 | 1 |
3 | 车载α、β总放射性水平测量仪 | 套 | 1 |
4 | 快速采样与储存系统 | 套 | 1 |
5 | 自动气象站 | 套 | 1 |
6 | 个人防护设备 | 套 | 5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γ辐射系统 | 套 | 1 |
2 | 快速采样与储存系统(1台气碘采样器和1台大流量气溶胶采样器) | 台 | 2 |
3 | 个人防护设备 | 套 | 3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项目分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所投的包可以兼投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供应商。
2、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近3年的本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3年7月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到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A:营业执照副本;
B: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C: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证明原件或代理资格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五楼)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核安全局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五楼(兴工北街北四东路)
项目联系人:王兵、高燕
联系电话:***-********
传 真:***-********
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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