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衡阳市文馨苑安置房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衡阳市]衡阳市文馨苑安置房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文馨苑安置房新建工程已由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石发改审【2020】68号、石发改审【202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雁栖湖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文馨苑安置房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及规模:地点位于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朝阳村,内环路朝阳安置小区以东、鸿豪城以南。建设内容分为两大部分:西侧地块一用地面积24207.5平方米,共5栋(其中4栋均为27层住宅,1栋8层住宅)、2层地下车库及配套沿街商业服务网点和物业管理用房。东侧地块二用地面积15443.55平方米,共3栋均为27层住宅、1层地下车库及配套沿街商业服务网点和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老年护理中心。东西侧地块所建楼栋中,最高楼栋高度为79.7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66444.82平方米。

2.3 项目概算总投资:55233.8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8377.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03.87万元,预备费用4152.28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天(含施工图审查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具体范围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说明为准)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手续(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投标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政府采购等项目)

3.3 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3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6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提供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查询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05月19日~2021年05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6.3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7.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雁栖湖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进步村一组虎形山安置小区16栋二楼201室

联 系 人:易芳芳

联系电话:189*****9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第1栋5楼

联 系 人:戴剑锋、龙凌、邱宇晴,邮箱:hngreatzhaobiao@163.com

联系电话:****-********139*****1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安置房 衡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