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东方云都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芙蓉区东方云都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区东方云都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芙发改投【2018】17号、芙发改投【2020】25号文立项批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芙蓉区东方云都安置小区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芙蓉区隆平新区东岸街道望龙村,纬十一路以北,白竹坡路以南,大河路以东,望龙路以西。

2.3建设规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新建2栋25层住宅(2#、4#为住宅,高度:73.80m)、1栋27层住宅(5#为住宅,高度:79.60m)、1栋2层托儿所及社区用房(3#为社区用房、托儿所,高度:9m)、1栋3层独立商业(1#为独栋商业,高度:13.5m)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85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9553.28平方米,总户数为422户。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51918.3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7634.92平方米。计容部分包括:住宅48824.46平方米、独立商业2314.88平方米、配电用房192.61平方米、物业用房343.21平方米、消防控制室44.52平方米、门卫68平方米、公厕72.25平方米、垃圾站58.43平方米。不计容部分包括:地下车库14695.75平方米、托儿所420.35平方米、屋面楼梯间及机房245.73平方米、商业骑楼1669.55平方米(含架空层)、社区用房603.54平方米。具体经济指标详见初步设计批复和相关文件及模拟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最高投标控制价:********7.6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86元、设计费:870217.12元、预备费:********.65元(预备费不允许调整),具体以清单内容为准。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

2.6工期要求:总计900日历天(工程形象进度需满足建设单位年度考核要求),其中:设计周期100个日历天,施工总工期从开工令发出至竣工验收备案800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与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施工图需通过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手续。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保修要求:施工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9招标范围:

芙蓉区旭日东城安置小区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土石方工程、基坑和基坑支护工程、总图道路工程、总图综合管网工程、总图园林景观绿化(含亮化工程)、总图围墙、垃圾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含节能)、结构工程、人防工程、绿色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强电、给水(不含户表及以前部分、不含表后闸阀)、排水、消防、防化、暖通、电话、宽带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施工。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内容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发包人要求、设计要求、设计基础资料、项目清单及有关文件、图纸,从而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内容。以上未明细,但设计要求及初步设计图纸范围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即使发包人项目清单中漏项、少列等)亦属本工程承包的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并编制施工图预算。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表要求,完成上述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基坑及支护优化、挡土墙、建筑工程、消防、人防、满足使用要求的装饰装修、强弱电、智能化工程、三网融合、暖通通风、电梯、室外工程、给排水、燃气、太阳能热水系统、地上、地下及建筑内标识标线、垃圾站、节能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工艺及装配式构件设计(按照装配式核算表的要求执行设计及施工、生产等)、BIM全过程设计(按照装配式核算表的要求执行BIM设计及施工、生产等)、市政道路及配套交安设施、路灯、绿化、行道景观和综合管线(仅含雨污排水、电力埋管、亮化照明、弱电、景观给水、燃气)等所有专业设计,电力、燃气、供水等所有配套专业二次设计以及空调、太阳能、幕墙、地上和地下标识标线等导视系统、雨蓬、门窗、抗震支架等所有配套设施的精细化设计,必须在施工图审查时一次性提供并完成审查。所有设计应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供建设期设计服务,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设计文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装配式设计,需要取得绿建标识的建筑,负责取得绿建二星级设计标识或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并能准确无误地指导施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需安排专人配合报建工作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挡土墙、基础工程、边坡、主体工程、装饰装修、装配式建筑、照明、给排水、燃气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报建、设计、施工、试压、验收送气、移交等工作)、给水工程(自来水引入、建筑内部户表以后及室外户表以后的所有供水设施的建设、调试、验收、移交等)、配电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含外线电力工程、配电安装工程、项目红线内外土建及管网等全部工作)、消防、电气、弱电智能化(含网络引入)、暖通通风、室外工程(含道路及附属工程、挡土墙、景观、绿化、围墙等)、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标识标线、垃圾站、标志标线、小区道路及配套亮化照明、交安、绿化、行道景观和综合管线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PC构件、强弱电设备、暖通设备、消防、太阳能热水、垃圾站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工作,具体采购内容以招标人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4)其他内容: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相关工程报批报建工作。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3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入围类似业绩:

(1)施工入围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5000㎡(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中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负责人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设计入围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5000㎡(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入围业绩。

类似设计业绩的考核要求:

考核期限:1080 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时间为准。

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条件为准。

3.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有人社部门的国内唯一社会养老保险)。

3.5.1.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单位);

3.5.1.2 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1.3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1.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5.2设计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设计负责人1 人。

3.5.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有人社部门的国内唯一社会养老保险)(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第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评标办法设计部分为综合评估法;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递交。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及其它技术资料等。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6月18日9:00 时。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rong.gov.cn九、行政监督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十、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10.1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由投标人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 588 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湖南国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滩头坪新村北三片32栋一单元1楼门面C102

联 系 人:何先生、高先生

电话:****-********186*****6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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