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教育局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迁安市教育局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迁安市明珠街北侧、丰盛路东侧、第四实验小学校内东北角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四层教学楼一栋、连廊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27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50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3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最高限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4.29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审计审定总金额的100%。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含后续相关服务,并配合发包方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评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7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8投标人评标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9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0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资质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资质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投标人以设计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1财务要求:应出具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无亏损(联合体时牵头人提供)。
3.12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 设计单位除设计负责人以外还应明确建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为工民建或土建或建筑)、给排水专业(职称证应为给排水专业)设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2)施工单位除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以外还应明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业为工民建或土建或建筑)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13主要设备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5 月20日8:30至2021年5月26日下午17:30止 (北京时间)。
4.3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4.4本项目采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4.5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可参考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河北招标集团专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6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
4.7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8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4.9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0日15: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市教育局
地 址: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于海川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迁安市永顺街道办事处全福街36号
邮 编:064400
联系人:蔡雪兵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hbdt6688@163.com
8、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蔡雪兵
特别提醒:
关于围标、串标行为的规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任何单位 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进入评标阶段 ,由评标委员会利用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围标串标甄别系统辅助甄别是否有围串标行为,甄别内容包括:
1、不同投标人是否用同一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系统将根据制作投标文件时记录使用电脑的主板、硬盘、网卡及CPU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判断不同投标人是否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
3、不同投标人是否用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错误一致性分析、规律性变化分析等。
如发现上述①条款指定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如发现上述②、③中任意条款指定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视为串通投标,并如实记录在评标报告中;如发现上述④条款指定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判,在评标报告中提出评审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跟踪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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