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购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的询价公告

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购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的询价公告

  根据区消安委关于各街道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有人员、有装备、有车辆、有营房、能24小时调度的联合微型消防站的相关要求,现对采购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进行公开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采购项目

  (二)询价单位: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海枢,电话:***-********

  (三)询价内容和采购控制价

  1.本采购项目拟选取供货商一名。

  2.询价内容: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1套(详见附件1《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配备标准》,最终以实际采购的种类、数量据实结算)

  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货时间及地点:根据询价单位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在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10日内送达。

  二、提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二)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38号三楼安监中队)。

  三、服务公司资格要求

  (一)服务公司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在本公告发布时,服务公司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询价单位书面拒绝报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提交的材料清单

  所有纸质材料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下列先后顺序进行装订,并放入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一)公司简介。

  (二)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范围须与本项目相适应;营业执照范围不详细的,须补充说明)

  (三)供货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相应品牌产品的有效授权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2)。

  (六)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报价单

  (七)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的详细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数据、使用说明书、保养说明书、其他说明资料等)。

  (八)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的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证明书、检测报告。

  (九)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详细地址、售后服务人员数量、服务热线、售后响应速度等信息。

  供货商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隐瞒或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参与报价的供货商应不少于3家,如参与报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货商不足3家,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确认正式供货商之前,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供货商提供的资质及材料最终确定一家供货商。

  (三)产品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期不得少于1年。最终确定的供货商应在产品质保期内随时确保有足够的备件以便询价单位更换破损产品。

  (四)所有货物在验收时必须完好无破损,数量、质量及指标不低于采购人需求中提出的要求。如中标人所提交的货物出现货不对板等情况,采购人将无条件退并解除合同。

  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 href="javascript:void()" alt="附件1.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配备标准.doc">附件1.电动消防车及附属器材配备标准.doc

  *******" href="javascript:void()" alt="附件2.申请人声明.docx">附件2.申请人声明.docx


  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标签: 器材 电动消防车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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