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国资监测编号G62021HN1000001)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国资监测编号G62021HN1000001)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信息公告
一、增资企业承诺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受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兵器”)的委托,发布增资信息公告。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产权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申请人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申请人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视征集情况确定 | 拟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 | 不超过45%,其中拟通过湖南联交所新增注册资本数对应的持股比例不超过30%。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视征集情况确定 | 增资认购底价 | 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 | ||||||||||||||||||||||||||||||||||||||||
原股东是否参与 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 | ||||||||||||||||||||||||||||||||||||||||
募集资金用途 | 推进重点科研和国防军工生产建设投入。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经竞争性谈判产生A、B两类投资方各一家,且最终认购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则本次增资达成。 | ||||||||||||||||||||||||||||||||||||||||||
增资企业案及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湖南兵器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5116万元,本次拟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8731.27万元注册资本。 (1)其中拟通过湖南联交所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30%,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引进A、B两类投资方各一家,其中A类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17%,B类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总注册资本的13%。 (2)湖南兵器员工持股平台协议认购不超过增资后总注册资本15%的新增注册资本。如本次通过湖南联交所的增资达成,则协议认购价格以本次通过湖南联交所引进投资方确定的每一元注册资本最终认购价格为准。 (3)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731.27万元后湖南兵器股权结构如下表(增资后据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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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本次投资方增资认购价款中,超过其认购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其他信息详见大信沙审字[2018]第00197号、大信沙审字[2019]第00300号、大信沙审字[2020]第00243号审计报告及国融兴华评报字S[2020]第009号资产 评估报告。 |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长沙市芙蓉区迎宾路23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跃军 | 成立日期 | 2001年05月24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5116万元 | 实收资本 | 人民币35116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军工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集团公司资产的投资与管理;军工产品的开发研究;管理下属子公司军工产品的研制与生产、政策允许的民用产品的加工、制造及销售;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证券、金融、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4620 | ||
投资亮点 | (一)资质优势。下属有9家涉军企业,均具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家二级保密单位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等相关资质。 (二)产品优势。形成有榴弹发射器、迫击炮、大口径枪械、警用武器装备和特种弹药五大类别,枪、弹、引信配套完整的研发生产格局。 (三)市场资源优势。湖南兵器重视国内外市场拓展,目前,国内服务对象覆盖多个军兵种。 (四)技术创新优势。公司具有较强的协同自主创新能力,牵头组建了湖南省兵工特种装备产业联盟,并与多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比例(%) | ||
1 |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资产总额 | 228740.45 | 211225.29 | 235633.66 | ||
负债总额 | 120052.59 | 112483.64 | 129367.53 | ||
所有者权益 | 108687.86 | 98741.65 | 106266.13 | ||
营业收入 | 105414.25 | 122411.58 | 155579.85 | ||
利润总额 | 3791.65 | 4257.33 | 14506.58 | ||
净利润 | 3179.1 | 3531.34 | 12450.62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报表日期 2020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85410.16 | 180308.29 | 105101.87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4842.01 | 12614.1 | 10963.71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 文件类型 | 股东决定 |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国资委 | ||||
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MA4QK1JK45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省国资委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 (含文号) | 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工作的批复(湘国资改革函(2020)158号) | ||||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 1、A类投资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方为国有或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的企业。 (2)意向投资方或其前三大任一出资方或其前三大任一出资方的任一股东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2020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00亿元。财务数据以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投资方或其前三大任一出资方或其前三大任一出资方的任一股东应为军贸企业或持有军贸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34%。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企业董事、监事、高管及其配偶均为中国公民,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意向投资方参与增资的,与其有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参与增资。 2、B类投资方应满足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方为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且民营参股的企业; (2)意向投资方或其第一大出资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2020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50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财务数据以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投资方或其第一大出资人持有两家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质的企业的股权超过24个月,且持股比例分别不低于12%;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企业董事、监事、高管及其配偶均为中国公民,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意向投资方参与增资的,与其有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参与增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充分了解增资企业情况,在增资公告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联交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同时,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7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投文件》,由谈判小组按《择优方案》确定投资方及其认购注册资本数和最终认购价格(最终认购价格不低于增资认购底价)。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则交易服务费在保证金中扣除,余款抵作部分增资价款;未成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湖南兵器签订《增资协议》。 3、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抵作部分增资价款,投资方应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兵器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增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原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或承担。 5、本项目信息发布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湖南联交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公司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增资信息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保证金 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5000万元 | |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意向投资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30前将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则交易服务费在保证金中扣除,余款抵作部分增资价款;未成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投资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湖南兵器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未按照《择优方案》的要求提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 (2)在择优程序中提交的书面报价低于增资认购底价。 (3)拒绝在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的。 (4)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增资价款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违反本公告内容或其承诺事项的。 (6)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增资的。 (7)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
五、信息披露需求
信息披露期 | 40个工作日(自湖南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信息披露 期满的安排 | 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或增资企业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六、择优方案
择优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择优方案 主要内容 | (一)A类投资方择优要点 1、在军工行业内的优势; 2、在轻武器、弹药等方面能与湖南兵器形成产业协同; 3、科研技术能给湖南兵器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资源,有利于增强湖南兵器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带动湖南兵器的产业技术升级,提升湖南兵器的盈利能力; 4、能给湖南兵器带来国际国内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有利于促进湖南兵器市场拓展(含国际市场),推动实现湖南兵器销售业绩的提升; 5、在重大项目融资等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和资源,能够为湖南兵器在资本运作、资产证券化等方面提供支持; 6、增资价格。 (二)B类投资方择优要点 1、能为湖南兵器在科研、技术方面提供协同资源,支持湖南兵器推进现有及在研产品的现代化升级改造。 2、具备丰富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经验及资源,能够在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发制造方面为湖南兵器提供高新技术资源支持; 3、在重大项目融资等方面具备丰富经验和资源,能够为湖南兵器在资本运作等方面提供支持; 4、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在军民融合项目选择方面为湖南兵器提供支持; 5、增资价格。 |
七、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万女士 | |
邝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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